房产

正荣地产屋漏偏逢连夜雨房屋质量存在问题不维修还被罚款

字号+ 作者:江苏在线 来源:未知 2019-09-10 16:30 我要评论( )

2019年半年报发布,正荣地产(一改往日冲刺之势转而向优质发展进发,但最近曝出的一则法律纠纷,正荣地产的房屋质量却被打上了问号,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据企查查显示,因为房屋

  2019年半年报发布,正荣地产(一改往日冲刺之势转而向优质发展进发,但最近曝出的一则法律纠纷,正荣地产的房屋质量却被打上了问号,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据企查查显示,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和修理不善的原因,原告马国栋要求被告正荣(天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修缮和违约金赔偿。或许,早一点修葺完毕,就不至于落到对铺公堂的下场?

  马国栋与正荣(天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如下(有删减):

  原告马国栋与被告正荣(天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5月2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8年6月22日、2018年7月1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马国栋及其诉讼代理人宋雨,被告正荣(天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之诉讼代理人南宏亮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1.请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履行涉案房屋维修义务直至符合质量标准,以保证原告房屋正常使用;

  3.依法判令被告支付自2017年12月20日起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的迟延交付房屋违约金;

  4.因原告请求被告履行涉案房屋维修义务的质量鉴定费、代履行等有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原、被告双方系买卖合同关系。原告系买受方,被告系出卖方。原、被告双方于2016年10月26日签订了《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合同约定被告将位于天津市西青区别墅出售给原告。

  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履行付款义务,被告虽于2017年12月20日通知原告办理入住,但原告发现房屋地下室和车库之间的墙面漏水、且房屋后墙的装饰墙倾斜,暂不具有交付使用条件。

  根据双方签订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关于“延期交付房屋,出卖人应当承担相应违约金的约定”,被告延期交付房屋、其应当就未能按期交付房屋向原告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并承担房屋(地下室)漏水的维修义务及相应的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涉案房屋因质量问题未能按期交付,原告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发函形式催告被告进行修缮并交付质量符合要求的房屋,但被告未履行维修之义务、亦未履行交付房屋之义务,原告为维护其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望裁决准如原告之所请。

  被告正荣(天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辩称,不认可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已经按照双方合同约定通知原告收房,原告以质量问题拒绝收房,不符合双方合同约定。故被告不构成延期交付房屋,且原告主张的诉讼请求没有合同及法律依据。

  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对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

  原、被告双方于2016年10月26日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合同约定被告将位于天津市西青区房屋出售给原告,价款5389297元。被告应于2017年12月20日前将经验收合格并取得《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的房屋交付给原告。

  合同第五条约定,被告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逾期在30日内的,原告有权向被告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被告应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原告在向被告追究已付款利息的同时,还有权按照附件六补充协议约定,追究被告违约责任。

  合同附件六补充协议第五条约定,被告如未按照合同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逾期交房在30日以内的,被告按照原告已付房款的贷款利息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自逾期第30日的第二天起至交房通知确定的交房日止,被告按日向原告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八条是关于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的约定,内容为“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质量和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承诺,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和承诺的,甲方应承担责任。”合同附件六补充协议第八条约定,关于本合同第八条的补充约定“4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在保修期内有权要求甲方修复,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双方同意最高赔偿金额按照实际发生的房屋修复费用的0.1倍作为乙方损失额的计算方法。”

  合同附件六补充协议第七条约定“6商品房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与条件的情况下,乙方应按照甲方交房通知载明的交房日期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乙方在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过程中,认为有需要维修的事项,应按《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中的规定要求甲方承担保修责任,但维修事项不能作为乙方拒绝接收商品房并要求甲方承担逾期交房责任的理由。”

  被告于2017年12月13日取得涉案房屋的《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被告通知原告于2017年12月20日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原告在验收房屋时发现房屋存在墙面漏水等质量问题,原告拒绝办理入住手续。

  原告于2018年4月26日向被告发出《关于请求正荣(天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义务的催告函》,内容为“…验收房屋过程中,我方发现房屋存在以下质量问题:1、地下室和车库之间的墙面之间的墙面漏水;2、地下室地面向上渗水;3、三楼房顶漏水;4、房屋后墙装饰墙倾斜。基于以上原因,我方未与贵司办理入住手续,并要求贵司及时履行维修义务。…”

  诉讼中,原告当庭陈述被告向原告交付房屋时,三楼小房间顶子、地下室和车库之间的墙、地下室小房间地面渗水,一楼后墙起皮。被告确认原告陈述属实。被告同意对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修复且正在修复中。至今尚未修复完毕。

  一、被告正荣(天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完成对原告马国栋坐落于天津市西青区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部位(三楼小房间顶子、地下室和车库之间的墙、地下室小房间地面渗水,一楼后墙起皮。)进行维修并维修完毕。

  二、被告正荣(天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给付原告马国栋违约金127055元(该项计算截至2018年8月7日)。

  案件受理费1421元,由被告正荣(天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交付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运营商财经网的记者认为,“又想马儿跑,又想马儿不吃草”的理念是断然不可取的,正荣地产正处在转型的关键时期,拿地数量在减少,房屋质量问题也要减少才行。

  运营商财经网(官方微信公众号tel_world)—— 主流财经媒体,一家全面覆盖科技、金融、证券、汽车、房产、食品、医药及其他各种消费品报道的原创资讯网站。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转载请注明出处。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相关文章
  • 地产股收盘:三大股指全面飘红沪指再上3000点大关

    地产股收盘:三大股指全面飘红沪指再上3000点大关

    2019-09-10 16:29

  • 广宇集团下沉发展成立广都房产开发新昌县商住地

    广宇集团下沉发展成立广都房产开发新昌县商住地

    2019-09-10 16:29

  • 通过百姓网几种推广方式给网站带来的收益

    通过百姓网几种推广方式给网站带来的收益

    2019-09-10 16:29

  • 现在在出手在临沂南坊河东买房产合适吗?

    现在在出手在临沂南坊河东买房产合适吗?

    2019-09-10 16:29

网友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