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四年了,开发商还不能交房。汉中光辉社区D区等不及的业主想要收房时,开发商却让签订免责协议,承诺放弃违约金才能领钥匙。
“当初买新房想着结婚用,现在我娃都3岁多了还交不了房。”6月20日,汉中市民赵先生无奈地说。
赵先生说,2013年12月他在位于汉中市区三号景观桥附近的光辉社区D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和开发商——陕西大旺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
合同约定,开发商2015年5月31日向业主交房。然而,当业主按时来收房时却发现,他们购买的D区4号楼门窗还没安装、外墙也没粉刷,甚至连水电都未走完。“当时买房时办理的按揭,首付10多万元,现在钱也交了,房贷也还了6年,房子却一直收不了。”赵先生说。
业主陈先生说,今年他儿子快上幼儿园了,无奈之下,他主动找到开发商,看能否提前收房。
李女士说,她儿子今年就要上小学,等不及的她也只好在去年找到开发商要求收房。当她找到开发商提出收房时,对方却要求她签订一份“免责协议”。
记者20日看到,李女士提供的协议照片显示:交房确定书,陕西大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光辉社区D区×号楼×室房屋,现于×年交付业主。本人郑重承诺,除该房屋本身质量外的其他责任问题与陕西大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关。李女士说,这份协议就是要求业主放弃延期交房的违约金。记者调查发现,目前签订“免责协议”收房的有上百户。
而根据购房合同约定:若逾期交房,自约定交房期限届满第二日起至实际交房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承担已交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我大概算了一下,这四年来光违约金就有五六万元。”李女士说,她也是实在等不及了,只好签订协议收了房。
20日下午,记者在光辉社区D区看到,在小区西侧有一个长约百米、宽约80米、深10余米的基坑。“基坑离楼只有两三米远,长期下雨肯定会对地基产生影响,这都是安全隐患。”业主唐先生说,他们曾多次找到开发商,但对方都表示目前资金链紧张,剩余工程停工,何时交房不能确定。
20日下午,记者来到了陕西大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位女性负责人说,按照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他们确实存在延期交房,而且目前也还不能正式交房。延期交房他们也不愿意看到,但因房地产市场政策调控发生变化,资金无法按计划回笼导致验收备案推迟。
“业主愿意收就收,不愿意收的就等。”面对业主质疑,这位负责人说,“违约赔偿,公司肯定赔不起,你们可以去法院起诉。”
随后,记者来到了汉中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一位负责人说,光辉社区D区开发商大证还没有申请,业主的房产证肯定也无法办理。
而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说,按照《汉中市新建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合同约定交付时间在2015年1月1日之后的项目,开发公司要按程序到房产主管部门进行新建商品房交付备案。经了解,大旺公司与勘察、设计单位有合同经济纠纷,尚未完善《竣工验收备案表》。
21日,陕西敏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常敏安表示,开发商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交房,其交付行为应视为无效。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规定承担延迟交房的违约赔偿责任。“按照购房合同,业主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赔偿。”20日,汉中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说,他们也将积极协调,继续督促开发企业尽快完善相关手续,早日交付;仍不能履行的,将建议汉中市房协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年度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中按规定予以扣分,不得将其评定为诚信企业。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