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记者李月媛)明年起,任何人都有权要求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人立即停止吸烟。昨日,记者从武汉市人大常委会获悉,《武汉市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明确规定,武汉市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条例》将武汉市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及工作场所(含电梯轿厢)、公共交通工具均列为禁止吸烟场所,还规定部分室外禁止吸烟场所。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可以处5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吸烟场所经营者、管理者要对在场所内吸烟的人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要求其离开;对拒绝离开的,可向有关部门报告。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履行规定义务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12345”市长热线统一受理有关控制吸烟的咨询和投诉举报,并且规定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有权监督其他控烟管理部门和单位做好控烟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武汉市卫健委副主任刘庆香说,目前卫健委正在制定实施细则,将定期对各部门禁烟工作进行监测、评估。后期将通过制度建设纳入卫生先进单位、文明单位的考核评选中,刚柔并济,使条例有效实施。
明年起,任何人都有权要求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人立即停止吸烟。昨日,记者从武汉市人大常委会获悉,《武汉市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明确规定,武汉市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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