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安徽省公布新年度首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在抽检的3类食品240批次样品中,检出2批次不合格食品,全部为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1月5日)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仅是许多人日常生活的“必需”,更是众多家庭逢年过节或集体文化活动的“标配”。一些品牌“叫得响”的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总是会赢得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时下,春节快到了,许多人都已开始置办年货,而优质的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无疑是消费者的“首选”。安徽省近日公布新年度首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就“在抽检的3类食品240批次样品中,检出2批次不合格食品,全部为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进行曝光,无疑为消费者办了一件大好事。是啊,大过年的,总不能买些不合格的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回家吧。
据报道,该省公布的新年度首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在抽检的3类食品240批次样品中,检出2批次不合格食品,全部为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这2批次不合格的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分别是八公山区锦园超市和宿州市埇桥区旺佳百货超市经销的,标称安徽修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薯花生、鱼皮花生,生产日期及批号为:2018/7/16和2018/9/),不合格的原因是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复检均超标。
据介绍,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然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造成其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相关报道显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经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同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这些都是必须的,但仅仅如此又是不够的,还有许多重要工作要做,而且,必须做好、做到位。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有关部门的监管工作不能不合格。必须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充分履行应尽职责,全力维护节日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利益,在强化消费者观念,强化责任担当意识的同时,加大检查和监管力度,在尽快“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的基础上,有必要再查一查还有没有别的什么不合格食品,对不合格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及有关职能部门实施追责,加大处罚力度,加大生产不合格食品企业的违规成本,不能让“不合格食品”坏了年味、危害消费者健康、毁了当地政府的名声。
(作者:周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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