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王群航公众号
前天本号的文章《由首批养老目标基金本月有望获批想起》,昨天引起了媒体的多篇跟进报道,其中证券时报上给出的“华南一家中型公募产品部人员”的解释让我难以理解。
一:该人士首先认为:“随着货币基金规模越来越大,市场潜在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备受关注,监管部门对货币基金投资的限制也是越来越严格”。
一方面,对于货币基金投资的限制,与FOF投资货币基金有什么关联?这完全就是毫无关联的两码事;另一方面,如果要控制货基的规模,直接限制即可,如干脆把200倍的要求直接降低到180倍、150倍、100倍等即可,何必事倍功不半地远远绕道在FOF上呢?
二、“据该人士分析,对公募FOF货币基金资产比例的限制可能是为了防止基金公司借货币基金冲规模,并由此放大货币基金市场风险。”
这种说法就更加具有臆测的性质了:首批6只公募FOF的成立规模为166.36亿元,二季末8只产品的合计规模为78.26亿元,分摊到相关的基金公司中,各家有多少?冲规模之说有什么实质性的意义?即便冲了一点点,但冲规模与放大货币市场基金风险之间有什么关联?在乎这几十亿元的资金吗?从FOF自身来说,业绩怎么办?
关于5%货基一事,我问过几位FOF经理,大家是支持我的看法的。不过,虽然有想法,但监管有要求,那就先执行。这就是公募的规范所在,纪律所在,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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