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第三次新修订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为了迅速正确地把《规定》执行到目前我局正在办理的刑事案件中,局法制大队于9月1日上午组织全队民、辅警学习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在学习中,法制大队马海云队长结合办案实际,对新修订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从修改后案件管辖、证据收集、强制措施、侦查制度、认罪认罚从轻制度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和解读。马海云大队长明确要求:局法制部门作为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部门,在开展日常的案件审核监督工作中,要紧密结合新修订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进行。大家要进一步深入学习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提升自身的法律素质,提高自己的刑事执法监督水平。
通过学习,使全大队民、辅警进一步明确了《规定》修改的重大意义,树立了实体与程序并重的理念,达到了学在平时、用在实际、边学边用的效果,通过学用结合、练战结合,进一步提升法制部门的执法水平,加速推动我局执法规范化建设。
原标题:《教育训练法制大队组织全体民警学习新修订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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