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前几天,2020.07.30富汇豪庭售楼处贴出一个署名为邯郸市卓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公告。这个公告是一个违反合同法,违背公平公正强加于购房户的一个公告。我们是2012年至2014年邯郸市峰峰矿区彭城 富汇豪庭 正常合法的购房户,有购房协议书为证。 双方应按合同履行才对,可卓峰公司未与购房户协商情况下却单方面出了这样一个违法公告。卓峰公司不能因为工程建设没钱 就让已经全款,或贷款购房户补所谓的尾款。卓峰公司出的这个公告,没有与购房户协商就出的这个公告,我们购房户不接受不认可,我们购房户就问这个公告是否经过政府相关监管部门书面许可?经过哪个部门允许卓峰公司发布这样一个违法公告的?我们购房户恳请政府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介入这个事件。
开发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为市建设局,另针对房地产项目遗留问题,市政府由建设局牵头,成立了遗留办。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了解项目情况。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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