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8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服务中心发布通知,要求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协会,各网络信息平台、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等单位,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相关从业人员发布房源,应通过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对机构和人员注册信息进行核验。通过核验的,应在网络信息平台展示结果信息,未通过核验或列入异常名录等情况的从业人员,不得允许其在相关平台发布房源信息。
从业人员发布的房源,必须经过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房屋权属及相关限制信息核验。通过核验的房源,应该标识其房源核验码;未通过核验的房源不得在平台发布;未经过核验的房源,应说明房源未经权属核验等相关情况。
还未进行注册登记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人,或还未进行开业报告的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应尽快到相关部门完成机构及人员注册登记。
各平台机构应该加强内部管理,互相监督,对相关违规行为,将给予惩戒并通报给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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