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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全部根据《继承法》第三、第四条的规定,可以继承的财物包括财产与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及个人承包且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承包权益。
承租房屋的使用权,包括公租房的承租使用权并不属于法律允许继承的财物,是不能继承的。
但是,按照以往的习惯及各地方的规定与现实,公租房的承租人死亡后,通常允许承租人的同住近亲属继续居住。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同住近亲属可以继续居住,不是继承人可以继承居住。这类情形不属继承范畴,与继承无关。本回答由网友推荐已赞过已踩过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评论收起匿名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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