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2月13日讯 (记者廖培煌 通讯员张一航 文/图)今日,在拿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惠安县净峰镇洋边村村民李某后悔不迭:“以为这是小事,不放在心上。”正是“不放在心上”,留下防控隐患的李某受到处罚。
近日,净峰镇在排查外来人口时,发现辖区洋边村有一名湖北省外来流入人员。净峰镇党委、政府及净峰派出所高度重视,镇村干部立即展开调查,派出所则组织民警着手核查该人员相关信息。
经调查确认,这名男子龚某,湖北襄樊人,村级工作人员多次入户未遇到此人,无法掌握该人的健康信息。此人从事滴滴行业,租在洋边村一出租房,接触不少乘客,存在疫情防控隐患。
镇、村两级、净峰派出所及卫生、防疫部门立即联合行动,赶至现场,对龚某进行体温测量,测量显示其体温正常,无异常现象。随后各部门联动,快速高效地将龚某转移至集中隔离观察点进行隔离观察。
该出租屋房东李某,在未向公安机关和村委会报备的情况下,依然出租房屋给龚某,其行为已构成不按规定如实登记承租人信息,净峰派出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根据《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不同类型房屋租客排查管理的通知》中第十二条:
压实主体责任。出租房东、出租单位和提供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负起主体责任,对居住人员开展全覆盖的防疫宣传告知和主动申报。对不履行申报责任的房东、企业主、户主及流动人口本人,由公安、住建、城管等部门进行核查,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快、从重顶格处理。同时,接受社会举报并视情奖励(举报电线)。对未及时报告而发生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主体责任。
警方再次提醒,出租房屋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流动人口信息双向如实申报,凡不履行申报责任的房东、企业主、户主及流动人口本人,公安机关将进行核查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快、从重顶格处理。广大群众如有发现不履行申报责任的房东、企业主、户主及流动人口本人,积极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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