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父母的想法简单,过户时房子写成子女的名字,但房子是我花钱买的,处置权始终在我。这样的想法就大错特错了,按正常程序,子女名下房产只有在子女年满18岁后,经其同意才能被出售,未满18岁,就需要有公证、签保证书等程序才可以。
尤其是子女结婚的房子,若是婚后过户给一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双方婚后的共同财产,一旦离婚双方各得一半。这种婚后房产分割,或因为子女不孝顺引起的赡养父母的纠纷不少,过户后父母则无权再收回房屋,这一点是请慎重考虑的。
父母感情破裂离婚时把房子过户给子女,既能给将来孩子的生活减少负担,也能在赠与过户时避免相应的遗产税。但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是不可被分割的,即使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也不行,在各类纠纷案例中,有很多夫妻离婚时一方反悔,主张撤销对子女的赠与,从法律角度说,考虑到夫妻离婚和家庭分裂对子女造成的伤害,会从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会限制父母事后反悔或撤销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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