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勇生 通讯员 王妍轲)近日,确山县法院执结一起排除妨害的物权纠纷。邵某与李某在2016年11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李某位于盘龙镇铁北路路北卧龙嘉园小区的一套房子卖给邵某。双方在2016年11月23日办理了变更过户手续,但是李某一直没有腾房也没有把房屋钥匙交给邵某。
确山县法院于2019年7月17日作出民事判决,但李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邵某申请进行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多次与被执行人李某进行联系,并给其宽裕的时间进行腾房,但李某拒绝执行,后也拒绝与法院进行沟通协商。法院在2019年11月15日来到盘龙镇铁北路路北卧龙嘉园小区标的房子,进行强制腾房,合理安置房间物品,并把房屋的钥匙交给申请人,案件执行完毕。
这次案件是基于买卖房屋之后拒绝腾房所引发的的物权纠纷,买方履行了自己交付房屋款的义务,那么卖方也应该履行配合买方办理变更房屋登记以及及时腾房给钥匙的义务。李某的做法侵犯了邵某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法律,同时也违背了中华民族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
近日,确山县法院执结一起排除妨害的物权纠纷。邵某与李某在2016年11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李某位于盘龙镇铁北路路北卧龙嘉园小区的一套房子卖给邵某。双方在2016年11月23日办理了变更过户手续,但是李某一直没有腾房也没有把房屋钥匙交给邵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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