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东富(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富基金”)拟对所持有、管理的天津丽智置业有限公司等5户按照中国法律及本司相关程序进行处置(该资产包内项目可单户处置、部分组包处置或整体组包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截止基准日2019年10月15日,本资产包包含债权资产4户,涉及本金总金额3,830,000,000.00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及违约金等(如有),以上债权资产分布在北京市、合肥市等地;包含有限合伙份额收益权1户,收益权比例100%。本资产包详细信息为: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东方资产和东富基金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东方资产和东富基金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包内每项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对外网站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该资产包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合格的境内外投资者,其中境内投资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境外投资者须为按照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律合法成立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外投资者均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中国境内以下人员: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联系人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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