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231号)要求,现将2019年下半年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详见2019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一)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
(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持以下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笔试报名所选考区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籍材料(户口簿原件)。需要特别提示:对于持有集体户口的考生,除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外,还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
③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除上述①、②项材料外,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证件。
③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除上述①、②项材料外,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证件。
①考生本人的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③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除上述①、②项材料外,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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