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南宁一些家长及装修人员来到位于南宁高新区华成都市广场的小百合芭蕾艺术中心,要求退还学费及支付装修款,但却无法联系上对方的负责人。随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教育局、公安等部门介入处理。(南国早报客户端8月10日)
一名学生家长称,他在今年4月下旬为孩子报了名,交了一年的舞蹈培训费3500元。“交了费之后,就没上过培训课。6月10日他曾找舞蹈室退款,对方也同意退款,但却一直没退。”据介绍,舞蹈室在装修期间,曾使用已经装修好的教室为其他学生上过课。
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共有28名学生在这里报了名,交了共计约5.4万元的学费。有关家长多次联系该艺术中心的负责人陈某要求退钱,但没有结果,后来发现陈某的手机竟然已经停机。
据报道,8月9日上午,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向该艺术中心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明确小百合芭蕾艺术中心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擅自在华成都市广场大厦开展舞蹈教学经营的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相关规定,根据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当日,当地教育部门也发出了整改通知书,表示“在未取得营业执照和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招生办学,属于非法办学行为,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属违规行为,骗取学生学费、考级费”,要求艺术中心立即停止招生办学,并在8月16日前将骗取的学费、考级费退还给家长,在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后才能进行招生办学,否则将被列入高新区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并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一切法律责任由举办者承担。
不过,人们还是得问,“没有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办学许可证”,缘何能在“华成都市广场大厦开展舞蹈教学经营”,而不是在偏僻、隐蔽的地方?是小百合芭蕾艺术中心负责人“胆子太大”,大到目无法纪、招摇撞骗,还是有关职能部门“装聋作哑”、不作为?还有,对如此“无证无照经营”的“芭蕾艺术中心”,咋还有那么多学生“趋之若鹜”?交3500元培训费之前,怎么就没有想到要了解一下,这个“芭蕾艺术中心”的资质、真伪?对此,有关职能部门在“要求艺术中心立即停止招生办学”、“责令改正”的同时,似应先作些反思。有关家长也得自省,“预交1年培训费,却没有上过课”,怎么半点疑心也没有?怎么就这么轻而易举地让人给骗了?“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焦虑”心情可以理解,但总不能“焦虑”到是非不分、良莠不辨的地步。
可以这么说,一些不法分子正是利用了一些家长的盲目轻信和“焦虑”心理,正是钻了一些职能监管部门懒政和慢作为、不作为甚至是乱作为的空子,施展种种欺骗手段,以虚假宣传和“子虚乌有”的承诺,引诱人们上当受骗,于是,“无证无照经营还不愿退学费”的流氓行为暴露无疑了。
“无证无照经营还不愿退学费”的培训是在耍流氓,必须依法严惩。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和教育部门必须“动真格”。《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在未取得营业执照和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招生办学,属于非法办学行为”,我国整治非法办学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有关红头文件也没少发。可为什么还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明目张胆,违规招生、“非法办学”?其实,“无证无照经营还不愿退学费”,如此培训机构非法办学、骗人钱财,无赖更无法,早该取缔了。接下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和教育部门到底如何“动真格”,如何惩处“无证无照经营还不愿退学费”的非法办学行为,人们拭目以待。
作者:周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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