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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宏:“两成泳池水质不合格” 监管整改不能不合格

字号+ 作者:华东焦点新闻网 来源:周志宏 2018-08-06 11:29 我要评论( )

周志宏/文 昨天,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扬州主城区游泳场所监督抽检情况。根据抽检结果,有11家游泳场所水质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主要为水质余氯、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等。(扬州晚报8月4日) 炎热的夏季是游泳的最佳季节。游泳是最受欢迎的健身运动项目之一。

周志宏/文

昨天,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扬州主城区游泳场所监督抽检情况。根据抽检结果,有11家游泳场所水质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主要为水质余氯、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等。(扬州晚报8月4日)

炎热的夏季是游泳的最佳季节。游泳是最受欢迎的健身运动项目之一。适当地进行游泳锻炼,不仅能给人带来心理上的愉悦,塑造流畅和优美的体型,还能够增强心血管系统的机能,增强体质,提高人体协调性。许多运动项目都容易给机体造成劳损或损伤,但游泳是劳损和损伤率最低的体育活动。难怪很多朋友尤其是在夏季都会选择游泳来健身、降暑或自我娱乐。或是在室内泳池,或是到野外。据报道,目前,扬州主城区现有室内泳池43家,室外泳池12家。其中,开放营业的42家,未营业的13家。随着住宅小区、星级酒店、市民公园、体育公园、儿童乐园等不断增加,各类配套游泳场所也纷纷成为市民消暑休闲的重要场所。

7月,扬州市卫生监督所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对主城区游泳场所开展了监督检查与池水监督抽检专项行动,依据《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的要求,对城区范围内的游泳场所量化分级管理进行了重新评定。此次专项行动共抽检了168份游泳池水样、42份浸脚池水样,检验项目包括泳池水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浑浊度、尿素、pH、泳池水游离性余氯、浸脚池水余氯等。结果显示,有11家泳池水质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主要为水质余氯、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和尿素。

究其原因,有个别单位对游泳者泳前检查管理不严,有些游泳者未经强制性淋浴和浸脚消毒就直接进入池内游泳,少数泳客不戴泳帽,水质自检结果未公示等问题。专业人士表示,余氯不合格,与经营者未根据泳池余氯变化情况及时投放消毒剂有关;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超标,主要和气温较高、游泳人数较往年有所增加、水循环系统处理不彻底、消毒方法不正确、不规范有关;而尿素的超标,主要是和部分泳客进入泳池前未充分淋浴洗净身体,以及个别泳客在泳池内不注意个人卫生有关。 《游泳场所卫生标准》规定尿素小于等于3.5 毫克/升,可反映池水的新旧程度。而游离性余氯是泳池水经加氯消毒,接触一段时间后有适量的氯留存于水中,用来保证持续的杀菌能力。在泳池水中游离性余氯既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太低就失去了杀菌能力,太高说明加氯过多,又会对人体产生一定的毒性。

“两成泳池水质不合格“,监管整改不能不合格。据报道,目前,该市职能部门对11家抽检不合格的游泳场所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出了监督意见,要求及时作出整改。这是必须的,是对消费者负责任的表现,更是珍惜自身名声的举措。

“两成泳池水质不合格“,监管首先必须合格。必须牢固确立责任担当意识和消费者意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加强游泳场所各项管理措施和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不能走过场。对言行不一、表里不一、弄虚作假的行为强化自律意识,要给以严肃处理,以儆效尤。不能敷衍了事。监管合格是泳池水质整改合格的关键。各游泳场所要本着敬畏法律,对消费者负责的精神和经营宗旨,规范各个环节和人员管理,不断加大卫生设施设备的投入,做好水质处理设备维护工作。同时,做好对游泳者的宣传教育和警示工作,以合格的管理确保泳池水质的合格,从而确保游泳者的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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