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宏/文
近日,来宾一男子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不具有行医资格的情况下,让患者坐在装有热药水的大塑料桶内,并用被单将身体连同塑料桶一起盖起来,声称这样的“汗蒸”可以治愈癌症。然而,患者却因高温高热而休克身亡。7月25日,该起案件在桂平市法院开庭审理。(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7月26日)
时下,江湖游医城乡都有,尤以偏僻乡村为甚。有的打着“祖传医术”、“祖传秘方”的幌子,以“包治”各类疑难杂症的虚假宣传四处骗人。加之,有些患者“病急乱投医”,还想图方便、少花钱,轻信江湖游医的“三寸不烂之舌”,故而屡屡有人上当,有的因此延误最佳治疗时机,非但没能治愈“疑难杂症”,反而加重了病情,有的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相关媒体也曾就此作过详细报道。
在桂平这起案件中,来宾人阮某,自称十几岁就开始行医治病。去年,桂平市50岁的曹某被检查出患有乳腺癌。同年4月26日,在家人的陪同下,慕名来到阮某行医的出租屋里求医就诊。在第一次诊断过程中,阮某简单了解曹某的病情后,就夸下海口称能将曹某的病治愈,“但每天需要900多元的治疗费”。由于治病心切,曹某一家人信以为真,当天便从阮某处拿了一些药丸回家服用。次日下午,曹某又如约来到阮某的出租屋。跟前一天一样,阮某仍然给了她一些药丸服用。随后,阮某将一些烧开的药水倒进一个大塑料桶里,在大塑料桶里放一张凳子,让曹某脱光衣服坐在凳子上,并用一张被单将曹某的身体连同大塑料桶一起盖住,利用滚烫药水的水蒸气对曹某进行治疗。刚进入塑料桶进行水蒸汽治疗时,曹某表示“好难受”,但阮某称:“刚开始就这样,过一阵子就没什么了。”于是,曹某继续坐在桶内“汗蒸”。约20分钟后,曹某出现昏迷休克症状,后经送桂平市中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后经有关方面鉴定,曹某系因高温高热致休克而死亡。 今年3月21日,阮某被桂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4月3日,桂平市检察院批准逮捕阮某,次日由桂平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在这起案件中,“阮某自称十几岁就开始行医治病”,而有关部门证实“2013年,他在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开始在桂平市城区的出租屋里从事医疗活动”。“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非法从事医疗活动,并致就诊人死亡”,其行为显然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被以非法行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是不用在“书中交代”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定论、阮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的最后陈述,已经充分证明江湖游医不可信,有病不能乱投医。
此案带给人们的教训是极其惨痛而又深刻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一些疑问和警示。报道称,阮某“2013年,在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开始在桂平市城区的出租屋里从事医疗活动”。从时间跨度上说,至今也有五六年了。当地有关部门就没能发现一些“蛛丝马迹”?是完全不知情,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听之任之?岂不知,如此一来,加之一些患者的“迷信”,正是对阮某非法行医的纵容和袒护,也是对神圣的医学科学的肆意践踏,更是对患者生命的公然漠视。
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当从这起案件中吸取教训,充分履行自身职能,加大对医疗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确保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此,我们也奉劝一些患者,要相信科学,尊重生命,不能“病急乱投医”,不能被一些江湖游医的花言巧语、言过其实的宣传、违背科学的承诺所骗。总之,需要政府部门及社会各方齐心协力,密切配合,从根本上取缔江湖游医的市场,严厉打击江湖游医的违法行为,净化医疗市场,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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