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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宏:“餐饮店促销免费送河豚” 岂止是无知

字号+ 作者:周志宏 来源:周志宏 2018-07-25 16:47 我要评论( )

周志宏/文 7月18日,富阳某大型商业体公众号推出一篇名为《品河豚美味,结生死之交石锅鱼鲜美河豚免费送

 周志宏/文

7月18日,富阳某大型商业体公众号推出一篇名为《品河豚美味,结生死之交·石锅鱼鲜美河豚免费送!》的文章,介绍了河豚的肉质鲜美与营养丰富,并承诺7月19日至8月3日间,在店内用餐可每桌免费送一条河豚。(钱江晚报7月23日)

现如今,随着市场竞争的“白热化”,各路商家的促销活动林林总总、屡见不鲜。有“买一送一”的;有低价销售的;有抽奖摇奖的;还有赠送礼品的,促销手段五花八门,赠送的礼品也是各有特色。为的就是招徕顾客,促进销售,扩大影响。对此,人们早已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都知道商家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只是这“餐饮店促销免费送河豚”,真的让人脑洞大开。执法人员到该店检查时,该店负责人说:“我们的活动是19号开始,打算当天由供货商直接把新鲜的河豚送过来。”当执法人员问他“你们卖的是哪一类河豚”时,这位负责人竟然摇摇头,说不清楚。再问他“你的供货商是哪里的?有没有相关资质”?这位负责人统统答不上来。

人们都知道,河豚有剧毒。有些地方民间有“拼死(洗)吃河豚”一说,颇有点让人 “谈‘河豚’色变”的味道;生活中,因盲目食用河豚中毒死亡的悲剧,想必人们也都有过了解。足见食用河豚必须慎之又慎,任性不得的。现行法律规定,河豚的养殖与加工都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尤为重要的是,我国对于河豚的食用和市场买卖有许多限制,比如野生河豚依然禁止。市场上放开的主要是养殖并且是已经完全成熟的、经过二十余年经验积累的两个品种,即红鳍东方鲀和暗纹东方鲀。另外,河豚活鱼与整鱼的销售依然禁止,对于养殖河豚可食部位规定为皮,肉可带骨,不包含眼球、肝脏等部位。除此之外,河豚的加工也必须满足以下三方面要求:一是养殖厂办加工厂,有经农业部备案的鱼源基地。二是加工厂必须具备相关加工设备,加工技术人员具备专业分辨河豚品种的能力,熟练掌握安全加工技术。三是河豚加工厂需要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

在不清楚卖的是哪一类河豚、不清楚供货商有没有资质的情况下,竟然将河豚搬上桌,竟然打出“免费送河豚”的幌子搞促销活动,此举不止是暴露该店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也表明,在利益面前,没有把消费者的安全保障当回事。好在执法人员及时告知负责人相关法律知识和可能产生的后果,立即叫停了该店所有关于销售与赠送河豚的营销行为。

“餐饮店促销免费送河豚”,不止是无知,更是无“法”。尽管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及时处置;尽管该店负责人表示:“自己对这方面知识了解不够,差点酿成了大祸”,但是,必须正视“餐饮店促销免费送河豚”所暴露的多方面的问题。依笔者之见,除了该店自身的问题之外,有关职能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也是一个主要因素,其作用和影响不容小觑。

主管部门对其所属部门有宣传教育的义务,更有严格监管的责任。就“餐饮店促销免费送河豚”这件事而言,主管部门对餐饮店的监管必须全方位、常态化,而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不仅要教育相关负责人学法懂法,守法经营,还要对进货、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严格监管,要专项检查、突击抽查,更要经常巡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有效督促整改。如果是这样,就不可能出现“免费送河豚”搞促销之类的奇葩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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