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诉讼过程中,我要求合同笔迹鉴定、评估车损、返还车辆等正当诉求终不能得到支持;运输半挂车至今没有返还,损失惨重;对方用假合同、假身份信息,也告状无门。非法扣车一年多,索要运输损失更是无望。”河北省滦南县方各庄乡后曲荒店村于万全致函有关部门法院说。
2019年2月21日,我去腾跃翔运输有限公司拉个大件。出了库房门口,大件就从车上滑落了,没有件损当天就又找车发走了。我找他们解决,他们不给解决,却强行扣了我的运输半挂车。当时报警了要车也不给,后来又多次报警要车也不给。一个多月后,告诉我去解决事。我去了狮子大开口要我七、八万元 ,事后走了起诉合同纠纷案。
一审合同纠纷案。我提出合同是假的(见上图),身份信息也是假的,判决书只字未提;我提出非法扣运输车造成运输损失,给予补偿和索要返还运输车辆,也只字未提;《中国人民共和国运输赔偿法》规定在15天内索要事故赔偿,15天后免于赔偿。我和对方在法院交的索要赔偿日期都是一个多月后索要赔偿证据,可法院判的是我没有拿出15天内没有给我索要赔偿的证据。双方都交了一个多月索要赔偿日期的证据,还要我拿没有索要赔偿的日期的证据。本是应该对方拿出在15天内索要赔偿证据,让我拿啥,拿个白纸写上对方没有在15内索要赔偿的证据吗,我感到匪夷所思。但是我在法院说了,对方拿出15内索要赔偿证据我认,要赔偿多少钱我给。我开庭就要求开视频录像,可以查录像。
后来,判决书下来了也没有人告诉我。几个月后,我通过关系打电话问审完了没有,马上告诉我去拿判决书,扣了我不到两个月。还有我要求法院调取我要车报警记录,法院判的说公安不给,但我当庭说五次报警记录,法院判决书上说四次。
二审时,合同纠纷嘛,我就要求合同笔迹鉴定,合同敲诈,评估车损,一年多非法扣车运输损失,返还车辆。法院也是不提别的,维持原判。
我依法向省高院提出申诉,让我提交资料和解答说。我提交了合同笔迹鉴定要求和委托法院笔录鉴定申请书、评估车损委托书、扣车运输损失评估鉴定申请书,法院却没有采信,维持原判。
试问,假合同敲诈,假身份信息,不违法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75条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所以超出半月长期非法扣车造成损失,应给予赔偿;《中国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66条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6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规定,【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面依法治国需要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公平正义来进行,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要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人民心田,折射出法治中国建设的实实在在成效。我的运输半挂车至今没有返还,假合同、假身份信息也告状无门。非法扣车一年多使我损失惨重,索要运输损失更是无望,期盼早日得到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
来源:中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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