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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手术治疗延迟致孕妇死亡 鉴定称医院承担次责遭质疑

字号+ 作者:华东焦点新闻网 来源:中国新农民网 2018-06-15 15:59 我要评论( )

家住重庆市梁平区梁山镇人民西路190号的王学兵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称,其怀孕32周的妻子周文慧因突感腹痛在梁平区人民医院就诊时,不幸死亡。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认为医方手术治疗延迟,手术失败,却认定医方承担次要责任。王学兵认为此鉴定程序违法,并提

 家住重庆市梁平区梁山镇人民西路190号的王学兵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称,其怀孕32周的妻子周文慧因突感腹痛在梁平区人民医院就诊时,不幸死亡。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认为医方“手术治疗延迟,手术失败”,却认定医方承担次要责任。王学兵认为此鉴定程序违法,并提出质疑。
 
 
 
    在提交给上级有关部门的一份书面反映材料中,王学兵陈述了事情经过:我叫王学兵,男,汉族,生于1974年1月,初中文化,家住重庆市梁平区梁山镇人民西路190号。 
 
    2017年3月26日15时,我妻子周文慧(怀孕32周)突感腹痛,16时送到梁平区人民医院急诊。医生简单的检查一下,问了一下病史,我们于两年前做个海扶刀手术。16时48分交费,17时30分才打彩超,发现腹腔有积液。17时40分再送到产科。19时25分,人已经没有呼吸,没有心跳,才开始抢救。最后一尸两命。
    我是一名伤残军人,一直受党的教育,人去世后,我们没有去闹,强忍悲痛把尸体送回家。我相信法律会给个公道。于2017年8月7日,渝万司法鉴定,医方存在急救措施不及时,手术时间滞后,医方主要责任。当时通知医方,医方没参加。后又通过法院委托,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结论是手术治疗延迟,手术失败,医方次要责任。
 
    患方对西南政法大学鉴定有疑,于2018年5月向重庆市司法局投诉,理由是,该鉴定程序严重违法。其一,该鉴定机构于2017年12月27日受理,于2018年4月20日作出结论,历时113天,严重违反《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及《重庆市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第二十条规定。
 
 
    其二,在听证过程中,只有“戴某”一人出现,连一个作记录的人都没有,完全一人操办。见面会刚开始,什么情况不了解下说我患方的不是,说我们不礼貌,说我们无中生有,说我们提供的病人诊疗监控视频他们不会看。然后叫我患方陈述,陈述到一小部分,戴身上电话响了,陈述都停了。患者再陈述时,戴就说不说了,就问你们要告医方什么,我们就说延迟手术,手术失败。然后医方陈述说,病人没有跟医生反应病史,不了解病人情况,当时患方拿出相关病历记录(护理措施实施记录表首页)上清楚记录了病人的情况。戴说这记录表明是失血状态,但没有相印的医生病历记录。当场戴法医也没有当场对医生质问。
 
    病人16时到产科,医生记录病情,和开单子交费,开单子打彩超,但没有病历记录。为什么不对医生质问(本次鉴定也没说明)17时40分打完彩超,再送到产科(监控视频可以作证)到19时25分这么长时间医生在干什么,住院总什么时候到,为什么没跟病人家属介绍病情。没有当场提出质问,只是说鉴定有风险。听证会完了后,戴法医还跟医方医生说“对不起耽误久了你的时间”(因开听证会时医生带有一小孩),其他鉴定人及专家也没到场,也没有向我询问有关病情事实。该鉴定行为严重违反《重庆市司法鉴定规则》第十六条规定。
 
    其三,该鉴定认可“手术延迟”、手术失败等医疗过错,但结论作出医疗行为存在次要责任,没有任何科学依据来支撑。 
 
 
    2018年6月7日,我们到重庆市渝北区司法局当面反应情况,给我们说,要我们所说的提供录音、录像作证据,叫我们有什么情况在法院跟法官说。我们回来跟法官说了,要求重新鉴定,确保公平公正。法官说,要等司法局调查后作结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老婆去世后,我死的心都有。为了讨公道,医疗费、丧葬费、尸检、鉴定、律师等等倾其所有,也不知何时才能讨回公道。”王学兵说。(来源:中国新农民网  作者:于贝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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