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把高考与高考“成功”以后的大学生前途及工作之后的社会地位、经济利益联系起来思考的时候,高考便不仅仅只是单纯的高校选拔学生的活动,而成为“命运改变”的台阶或门槛。那些通过高考能够进入名牌大学读书的学生,不仅在大学读书期间能够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而且在以后的工作中还拥有较多的机会和资本,社会上广泛传播的“知识改变命运”口号可以说就是对高考功利内涵最直接的阐释。
高考作为教育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履行为高校选拔人才职能的同时,担负了来自社会许多方面的利益要求。比如政绩诉求、升学率指标、补习学校和补习班、出版商和发行商们的利益诉求,高校的优秀生源诉求,社会的文明、公正、理性价值观念诉求等。仔细分析这些社会各方面的利益诉求,有些是合理的,有些则不太合理,给中学及教师形成了过度的压力。这些要求最终都聚集在考生身上,营造出了一种“高考崇拜症”,似乎取得了优异的高考成绩就是取得了成功,就能够“高升”。高考成功者似乎就前程远大,高考失败者似乎就前途渺茫。考生们则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而在现实的教育模式中,这些教育内外部的功利性要求,则通过各种渠道转化为一些中小学校中的制度和教育方式,对学生形成了巨大的压力,使他们本来应该是愉快和有意义的学习生活,变成一种兴趣和爱好被压抑、想象和冲动被窒息、一切围绕高考活动的“应试”生活,使教育这个本来应该消解“学而优则仕”、“书中自有颜如玉”等封建观念的育才活动,走向了自己本质和宗旨的反面,变成激励功利和庸俗意识泛滥的同谋者。这也就是为什么世界所有国家高校几乎都要进行的选拔学生的考试,在我国却变成压抑学生身心活动的原因。而仔细分析我国高考的发展历史及运行过程,可以说高考承载了社会许多方面的功利性要求,从而演变为社会性的逐利现象。
因而我国高考现象的形成,可以说并非是教育正常活动的原因,而主要是一些社会体制性因素及力量介入的结果。高考是完全由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导的。政府决定高考的时间、周期、方式、内容、招生计划、招生标准等。由政府来组织高考,无疑具有两方面的合理性:一是有利于保证高考过程中的公平;二是具有历史合理性。保证高考指标在各地区、各省市、各民族之间的大体平衡,同时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和制度资源。而我国的以统一为特征的高考,也确实在实现社会公平和稳定方面发挥过巨大的作用。
一些中学为了竞选重点中学、模范中学、示范中学而期待高考率这个砝码;一些重点中学需要通过高考证明自己名副其实、并获得更高的荣誉及利益。教育与高考的关系发生变化,使高考由本来的教育分内之事变成了高居教育之上的事,并且使正常的中小学教育,演变为以考试为核心的应试教育。在我国现实的高考中,聚集了社会许多方面的利益和逻辑,使高考成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复杂性现象。而高考则已经由单纯的为高校选拔学生的活动,演变为与教育内外部许多要素的利益密切联系的逐利活动。
政府长期主导高考使政府在招生的管理、技术方面越来越成熟,成本也相对较低。具体到高考问题上,各个高校对学生的要求说是有区别的;同样,学生对高校的要求也是有区别的,只有高校自己最清楚他们需要什么样的学生,高考活动抹杀了高校的期待和要求,使高校招生这一细致性工作,变成由高分到低分的机械性工作。由政府组织的高考活动,将全国几乎所有的高校及学生放到同一个平台上,这样虽然有利于体现教育公平,但却抹杀了高校及学生的个性,造成全国高校及学生精神方面的千篇一律,缺乏个性。
如果教育体制不进行改革,高考不会有大的变化。如果教育体制中长期积聚的问题无法消除,教育在精神方面的停滞局面就无法打破,教育的本质性进步就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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