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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原则是指导教育活动的一般原理、法则,是对教育工作的基本要求。它是根据一定社会的教育目的和教育活动本身的规律提出来的,也是教育经验的总结和概括,它对教育活动起指导作用。能否自觉地遵循和贯彻教育原则,直接关系到教育工作的成败与教育质量的高低,从而影响教育目的的实现。目前我国中小学的教育原则主要有以下几条,它们对中小学整个教育活动都具有指导意义。
1、概念:循序渐进原则要求教育工作要按照学科知识的逻辑系统和学生身心发展的顺序进行,系统地、有步骤地使学生掌握知识、技能,培养其品德和发展其智力,并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1、概念:这一原则要求教师在引导学生学习知识和技能的过程中,采取各种有效的方法,使学生将所学的知识和技能持久地储存在记忆中,当需要运用时,能及时准确地再现出来。同时要求教师反复抓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要求学生不断地进行道德实践,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
③注意对学生学习质量的检查与评价,并引导学生在运用知识和技能的过程中进一步巩固知识和技能。
1、概念:要求教师以马列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正确的科学的知识、观念来武装学生;在传授科学知识的同时,有意识地对学生进行德育和美育。并要求教育方法具有科学性和艺术性,从而提高教育效果,更好地完成教育任务。
(首先要注意发掘教育内容中的美的因素。其次,教育方法也要追求美的标准,讲究艺术性;另外,教师还要富有教育机智,能及时妥善地处理某些不测的问题。)
1、概念:这一原则要求教师首先要重视知识、观念的传授,在理论与实际相联系的过程中去理解掌握知识、观念,并把所掌握的知识、观念运用到实际当中去,从而逐步养成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形成正确的道德信念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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