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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出台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新规取消毕业“清考”大学文凭不好“

字号+ 作者:江苏在线 来源:未知 2019-12-13 13:36 我要评论( )

10月12日教育部发布《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学生忙起来、教师强起来、管理严起来、效果实起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

  10月12日教育部发布《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学生忙起来、教师强起来、管理严起来、效果实起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意见》明确指出:要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综合应用笔试、口试、非标准答案考试等多种形式,科学确定课堂问答、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作业测评、阶段性测试等过程考核比重。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坚决取消毕业前补考等“清考”行为。

  《意见》要求,严把考试和毕业出口关。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综合应用笔试、口试、非标准答案考试等多种形式,科学确定课堂问答、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作业测评、阶段性测试等过程考核比重。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坚决取消毕业前补考等“清考”行为。

  《意见》特别指出,加强学生体育课程考核,不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要求者不能毕业。科学合理制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要求,严格全过程管理,严肃处理各类学术不端行为。落实学士学位管理办法,健全学士学位管理制度,严格学士学位标准和授权管理,严把学位授予关。

  《意见》提出,支持高校进一步完善学分制,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选择权。支持高校建立与学分制改革和弹性学习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加强校际学分互认与转化实践,以学分积累作为学生毕业标准。

  完善学分标准体系,严格学分质量要求,建立学业预警、淘汰机制。学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修满毕业要求的学分,应准予毕业;未修满学分,可根据学校修业年限延长学习时间,通过缴费注册继续学习。

  《意见》指出,逐步推行辅修专业制度,支持学有余力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辅修其他本科专业。高校应研究制定本校辅修专业目录,辅修专业应与主修专业归属不同的专业类。原则上,辅修专业学生的遴选不晚于第二学年起始时间。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意见》同时指出,支持符合条件高校开展双学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试点。试点须报省级学位委员会审批通过后,通过高考招收学生。试点所依托的学科专业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且分属两个不同的学科门类。本科毕业并达到学士学位要求的,可授予双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只发放一本学位证书,所授两个学位应在证书中予以注明。

  《意见》提出,支持高校实施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该项目相关高校均应具有该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通过高考招收学生。实施高校要在充分论证基础上签署合作协议,联合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学生管理和服务。联合学士学位证书由本科生招生入学时学籍所在的学士学位授予单位颁发,联合培养单位可在证书上予以注明,不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不得开展授予联合学士学位工作。

  《意见》提出,高校可根据需要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加大聘用具有其他高校学习和行业企业工作经历教师的力度。推行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加强聘期考核,准聘与长聘相结合,做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高校教师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开展多点教学并获得报酬。引导高校建立兼职教师资源库,开展兼职教师岗前培训,为符合条件的兼职教师、急需紧缺人才申报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意见》特别强调,要切实落实教授全员为本科生上课的要求,让教授到教学一线,为本科生讲授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把教授为本科生的授课学时纳入学校教学评估指标体系。

  《意见》还对建立健全助教岗位制度作出规定,要求完善选拔、培训、评价、激励和反馈的全流程助教岗位管理制度。新入职教师承担的助教工作应纳入教师工作量考核,对于表现优秀的应在职称评聘、职务晋升中予以优先考虑。加强对担任助教工作学生的岗前培训和规范管理,合理确定补贴标准,提供必要条件保障,确保教学工作质量。

  不得不承认,一些大学生日常熬夜、旷课、划水(网络用语,指偷懒)是有“底气”的。如果期末考试没有通过,还可以参加补考;补考没过还可以重修;若学校不允许重修,或重修考试仍然没有通过,毕业前还会有一次考试机会,这就是大家熟知的“清考”。

  作为学生的学业能力是否可以达到毕业标准的最后一道检测,“清考”的意义不言而喻。然而,在很多学校,“清考”其实就是一次集体的大型“放水”现场。取消“清考”制度,针对本科生的毕业考核进行严格管理,拆除了平稳毕业的最后一道保护墙,将大学生赶出“安乐窝”,从学生主体入手倒逼本科生教学效果的提升。

  事实上,取消“清考”的风潮并非首次刮起。2011年,中南财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工业大学等高校就取消了“清考”制度;2013年,西华大学也发布公告称“从2012级学生起,取消毕业前增加的一次补考”;自2018年教育部提出取消“清考”制度后,广东财经大学、河北地质大学、广州大学等多所高校先后发布通知,明确取消“清考”制度。

  在官方政策方面,江西省于2019年印发《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振兴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提出完善学生学业评价机制,全面取消“清考”;河南省也发布文件指出,将“逐步取消清考制度”。

  当毕业失去了捷径,重视过程、脚踏实地,显然比投机取巧更靠谱。因此,取消“清考”制度,不仅可以起到鞭策大学生认真学习的作用,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扭转其唯结果论的被动学习观。

  《意见》还指出,要将阅读和锻炼纳入考核标准,体育测试不合格者不能毕业;同时,积极倡导教授给本科生上课,提升本科生教师队伍实力。这些都是为全面振兴本科教育做出的积极尝试。

  青春年华本该是最有进取精神的年纪,大学生活的重要意义便在于“求真知、练本领”,大学生浑浑噩噩、颓废堕落,最终后悔莫及的案例屡见不鲜。2018年,华中科技大学便有18名学生因学分不达标从本科转为专科;去年,中国科学院大学的一门选修课,22名同学因作业抄袭被判0分,更是为热衷作“知网搬运工”的同学们敲响警钟。

  警钟敲响之时,学校也应该反思。提升本科教学质量,严把考试关是必经之路。目前中国高等教育的覆盖范围已经超过了15%,高等教育正在从精英教育,转变为大众教育。而中国高等教育的模式则一直奉行“严进宽出”,此次取消“清考”,无疑对“宽出”进行了重要调整。

  教育部去年8月就曾发文要求取消“清考”制度,此后又在不同场合和文件中反复提及。这表明了教育部对此的决心,也折射出此举的难度和存在的阻力。

  取消“清考”制度难在哪里?首先难在要处理一些遗留问题。比如,在大一、大二、大三期间期末考、补考不及格的学生,如果没有了“清考”机会,就无法毕业。这势必会引来学生、家长的担忧。因此,该项政策的执行,从大学学制安排看,至少应提前四年早知道,即要从新生开始实行,而对于原来的学生,还保留“清考”制度。但教育部门的担忧也源于此,对老生保留“清考”制度,会不会让高校继续给学生“放水”,进而对下一届学生产生影响,导致“清考”制度无法退出。反复强调要取消“清考”制度的意义也在于此。

  目前,对于取消“清考”制度,不少人推测大学很可能会降低期末考试、第一次补考难度,让绝大部分学生顺利通过。另外,大学会用学分制改革的机会,让补考不过的学生,重修这一门功课,以解决没有“清考”制度的问题,学生只需多花时间和付重修学费即可。后一种做法,在学分制教学管理中,是可行的。这需要大学实行真正的学分制教学,给学生更充分的课程选择权。同时,要通过学分制改革,促进教师重视教育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近年来,大学退学不合格学生,已经不是新闻。但是,从退学的数量(比例)看,和实行“严出”的淘汰比例,还相距甚远。去年华中科大18名本科生不合格转专科,只占华中科大28000名在校本科生的千分之一不到。而之所以让他们转专科,是因被淘汰后,如果要继续接受全日制高等教育,只能重新高考,填报志愿,才能被录取,为此,校方人性化地给他们提供转专科的后路。

  取消“清考”制度,从严要求学生,并不只是大学一家的事,还需要社会接受不合格大学生被淘汰的新常态。而且,要进一步改革大学学籍管理,给被淘汰、退学学生继续接受全日制高等教育的通途。

  取消“清考”制度,是我国提高本科教育质量,杜绝“放水”的标志性事件。但要如教育部所说,真正做到要让大学生忙起来、教师强起来、管理严起来、效果实起来,还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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