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测量就是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学业成绩、兴趣爱好、思想品德以及教育措施上许多问题的数量化测定。它主要用于对学生精神特性的测定。
教育评价是根据一定的教育价值观或教育目标,运用可行的科学手段,通过系统的收集信息资料和分析整理,对教育活动、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进行价值判断,为提高教育质量和教育决策提供依据的过程。
广义的教育测量:教育测量是根据测量学的原理,运用测量学的有关方法,对教育现象及其属性进行量化研究的过程。
1. 评价目的转变。早期的教育评价主要为了“选拔适合教育的儿童”,而现代教育评价的目的则更注重“创造适合儿童的教育”,即由重视鉴定转向更加重视改进教与学,以最大限度地形成教育目标;
2. 评价对象的扩展。早期教育评价对象主要是教学领域,集中在对学生的学习成绩的评定上,以此为基础对教学计划和课程编制的优劣得失作出判断,现代教育评价的对象扩展到了所有教育领域,宏观和微观教育活动的一切方面皆可作为评价对象;
3. 评价结果形式的革新。早期教育评价既重视以数量的形式表示评价结果,也重视用语言描述的形式表示评价结果,还重视以数量和描述相结合的形式表示评价结果;
4. 强调评价对象的参与。早期教育评价把评价对象看作只是被动地接受评价,现代教育评价则把评价对象看作是评价的主体,强调评价对象自我评价的重要性,并引导评价对象参与从指定评价方案到取得评价结果的全过程上,强调评价对象对评价结果的认同。
教育评价提供了衡量教育过程或结果好坏的标准,自然它对整个教育教学活动具有一种导向或指导作用。它就像一根“指挥棒”一样支配着或引导着教育教学工作者的各个环节,包括教育目标的制定、教育内容与方法的选择、教育过程的展开等。
评价作为一种反馈——矫正系统,它能够帮助教师发现教育教学过程中所存在的各种缺陷与问题,能够帮助教师弄清、查明影响教育效果的各种因素,从而为教师适当处置学生、改进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依据。因此,良好的教育评价能为学校或教师的决策提供诊断性的咨询服务。
这是所讲的鉴定功能,主要是指通过教育评价提供的证据,对学生的学校成绩或教师的工作业绩做出相应的评定,为学校决定学生升留级、高一级学校选定教师是否得到聘用、晋级、奖励等地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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