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交的教育研究报告说:教育是“保证人人享有他们为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和尽可能牢牢掌握自己的命运而需要的思想、判断、感情和想像方面的自由。”
灌输原意是指管送思想、知识等,可以形象的解释为“把流水引导到需要水的地方”。
从前面对“教育”与“灌输”概念上的解释中,我们可以看出,两者概念解释不同,两者既有相同点和相互联系,又有区别。
相同点:都是由教育者对受教育者给予的影响(信息刺激)的过程。两者都会促使他人观念与思想产生变化、知识技能得到提高。
区别为:“教育”与“灌输”是不同的理念之下的两种不同的施教方式。前者是强调受教育者与外部环境中接受各种刺激为途径来学习;后者是强调受教育者是接受施教者直接传授来学习。那么,我们就可以从目的、手段、结果及伦理性等角度“教育”与“灌输”进行辨析 :
首先“教育”与“灌输”都关注的是“教”与“学”,从教育学角度是研究“教什么”;如果从心理学的角度则需要研究“怎么学”。人类进入脑科学研究时代,又从生物学角度对教育提出了这样的解释“教育是将外部刺激进行管理、保管、提升学习欲望的过程”。由此可见,教育者在施教过程中,首先是根据自己的目的来选择内容,再通过不同的手段达到结果。而目的、内容的确定和选择首先是受教育者自身情感、道德影响。这里还要从伦理角度来加以补充,“教育”还是 “灌输”都是希望受教育者达到是影响思想、观念、知识、情操等相关意识的精神世界和心理状态的变化。那么伦理中的善恶判断标准这一精神层面,也是影响结果的重要的因素之一。如:我们培养的人才应该是“做真正对人类有价值的事”,如:怎样看待过去的“火药”发明和今天的“克隆”技术。如果以正确的道德伦理为前提,尊重人类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规律,选择内容来确定教育手段,这里的灌输就是一种方式。我们不能一提起灌输就把它和“填鸭式”教育混为一谈。灌输在特定需要的情况下是能够发挥其特有的作用的。如:思想品德、观念等。因此,是在一种适宜的环境下,能够给予受教育者一种影响,能够对人类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及自身的积极的影响。具备自我反思、自我学习、自我管理的生存和发展的能力,就是好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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