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和医疗一直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改革开放40年,我省持续加大对教育和基本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努力办群众满意的教育,缓解看病贵、看病难问题,让群众的获得感不断增强。
改革开放40年来,我省对中小学教育的投入持续加大,逐步将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到2017年,全省义务教育财政支出达470.8亿元,是2006年《义务教育法》修订时的6.8倍。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逐步改变了中小学办学经费除国家对公办教职工工资及少量教学行政费补助外,还需由学生缴纳学杂费和集体自筹经费予以保障的状况,特别是从2007年起,从多个方面优先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
一是深化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面免除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对义务教育中小学补助公用经费,并统一了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公用经费补助基准定额,提高了寄宿制学校和特殊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水平,增强了义务教育经费可携带性,进一步完善了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二是显著改善办学条件。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支持新建、改建和修缮教学设施和附属设施,购置教学仪器设备等;实施校舍安全工程,支持各地优先安排抗震设防不达标校舍的抗震加固,D级危房拆除重建,以及局部严重影响安全的C级危房维修改造;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改造1万个农村学校和教学点,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等。
三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转移支付奖补力度,支持各地巩固和完善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加大中小学教师培训力度,改善乡村教师周转住宿条件,提高边远地区教师特殊津贴,为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等。
通过努力,我省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普及,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目前全省112个县(市、区)已有92个县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认定。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医疗卫生事业有了长足的进步,尤其是从2009年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了越来越多的人群。
1978年,我省的医疗卫生投入仅为8015万元,2017年,全省医疗卫生的投入已达492.6亿元,年均增长达17.4%,极大地支持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公共卫生服务、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卫生能力建设等各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我省于2009年开始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近十年来,各级财政部门立足财政职能,积极筹集资金,加大投入,财政补助标准从最初的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2018年的每人每年55元,财政投入从最初的4亿元增加到2018年的25.3亿元,财政投入年均增长22.8%。
由于资金保障有力、项目组织实施得力,项目知晓率、满意率逐年提升,城乡居民的健康意识不断增强,对老年人、儿童、孕产妇、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开展健康管理服务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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