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武汉市心理医院)始建于1956年,是湖北省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等功能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同时挂牌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武汉精神卫生中心、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第九临床学院、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附属武汉心理医院、武汉市药物依赖治疗(戒毒)中心、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心理治疗师培训基地、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专业机构与专业人员注册系统注册实习机构。
为适应精神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招聘专业人才。
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法医学医师、重症医学科医师、心内科医师、神经内科医师、呼吸内科医师、药师、音乐治疗师、护士、康复治疗师、麻醉医师、行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附本人电子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资格证等一并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附件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如:精神科医师+张杰,请务必按照规定格式命名,不然简历不能被收取,请勿重复投递简历。
2、材料寄送:应聘者将下列材料寄送到我院,①个人简历(附本人2寸登记照);②身份证、毕业证书、学生证、资格证等其他有效证明复印件(面试时提交原件审核);邮寄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工农兵路89号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人力资源部。
1、正式录用后,按相关规定确定工资待遇,缴纳五险一金,带薪休假、体检等完备的福利保障。
1、应聘者须诚实守信,凡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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