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山南市第三实验幼儿园2017年度部门决算

字号+ 作者:lobtom 来源:未知 2018-11-04 07:36 我要评论( )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幼儿园管理和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学行为;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保证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幼儿园管理和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学行为;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保证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我园是根据《关于组建山南地区第三实验幼儿园的批复》(山机编复[2015]12号)要求,设立山南地区第三实验幼儿园,为地区教育局(体育局)下属独立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内设机构有8个办公室,分别是:1、园长办,2、办公室,3、党建办,4、财务室,5、副园办,6、教务办, 7、综治办,8、医务室。

  山南地区第三实验幼儿园所需事业编制按照《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核定编制数58人。其中园长3人、专职教师24人、保育员12人、炊事员9人、医务人员2人、财会人员2人、其它工作人员6人。

  2017年实有干部职工44名,其中:在职职工44名(援藏0名、离岗休养0名),退休职工0名(正式职工退休0人,合同制工人退休0人),公益性岗位人员0人 、长期临时工0人。车辆编制0辆,固定资产帐上有0车辆,实有车辆0辆。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650.2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41.71万元,上年结转8.58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无其他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463.02万元。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与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相比,增加641.71万元,增加98.68%。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633.13万元,增加98.66%;年初结转比上年的年初结转增加178.69万元,增加95.42%。预算收支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我园于2016年9月才开学的,没有单独的预算经费,2017年幼儿及教师人员增加。

  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650.2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41.71万元,占98.68%;上年结转8.58万元,占1.32%。

  2017年支出合计463.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3.0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2017年一般公共决预算拨款支出463.02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63.02万元,增加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园于2016年9月才开学的,没有单独的预算经费,2017年幼儿及教师人员增加。

  山南市第三实验幼儿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63.02万元,其中:教育支出463.02万元, 占100%。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463.02万元,比2016年增加463.02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园于2016年9月才开学的,没有单独的预算经费;2017年幼儿及教师人员增加。

  人员经费400.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它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家庭和家庭补助。

  公用经费6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

  2017年全年“三公”经费决算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

  2017年公务用车编制数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无车辆购置经费决算支出;公务接待预计0批次0人。

  2017年收支总决算650.2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1.71万元,上年结转8.58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463.02万元。

  2017年学校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62.9万元,较2016年决算增加62.9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园于2016年9月才开学的,没有单独的预算经费;2017年幼儿及教师人员增加。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第三实验幼儿园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主要用于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退休住院护工费、退休公用经费、休假探亲费、未休假探亲费、住房公积金、维稳值班补助、加班补助、通讯费、伙食补贴、独生子女包干经费)。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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