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嘉兴的高中生和准高中生们看过来,晚报记者帮你做了一份新高考“名词解释”
我省2017年开始的新高考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家长们熟悉,但具体到各个细节,依旧有不少家长和未来的准高中生们表示有些茫然。日前,浙江教育考试院针对家长们关心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解答,记者选择其中关注度比较高的问题进行了整理。
答:学考科目一共有13门,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10门全省统考;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3门由各市组织实施。
学考的用处是:(1)作为高中毕业的条件之一;(2)作为三位一体、高职提前招生等的重要依据;(3)在统一高考招生中,也可能有招生学校根据专业的特点对相应科目的学考等级提出要求(会在学校的招生章程中公布)。每门学考科目,学生最多可以考2次,如果2次都不合格,可以增加考试机会。
答:选考科目每个考生要考3门,从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7门学考科目中进行选择。每科最多可以考2次,成绩2年有效。
有效期是以考生参加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首日为基准日期,倒退两年来计算的。如果考生2018年参加统一高考,那么其外语和选考科目必须是2016年6月7日及以后参加考试获得的成绩才有效。
答:每门选考科目,由考生在考前自行选择,具体在实际报考该科目时确定。用不着一次性选定3门,可以分次选。
答:在每门科目第一次报考时就要明确是作为学考科目还是选考科目,选定后不可变化调整。同一门科目,不能先作为学考科目考,觉得感觉不错再作为选考科目考。
答:高中学考和高考选考都以当次当科考试考生的卷面得分(学考按70分满分的得分,选考按100分满分的得分)为依据,根据事先公布的等级比例(见下表),按最接近的累计比例划定等级。学考划A、B、C、D、E 5级;高考选考划21级并报告给学生,并按下表的对应关系赋分,在招生录取时计入高考总分。
答:是的。选考是在学考“必考题”基础上增加“加试题”形成的,同一科目的学考和选考同时安排考试。在划定某一科目当次学考等级时,把选考的考生也全部计入划学考等级的基数。比如,有10万学生考物理70分满分的学考试卷,5万学生考100分满分的选考试卷,考后按15万学生划定物理学考等级,按5万选考学生去掉学考70分部分不合格者划定物理科选考等级。
答:是的。学考设A、B、C、D、E 5个等级,其中E为不合格等级,E等比例不超过5%。比如,你把化学作为选考科目,那么你在70分满分的“必考题”部分必须获得合格等级(A、B、C、D均可),才有参与选考科目化学21个等级划分的资格,并获得起点赋分40分。
8.学生参加了2次选考科目的考试,一次70分必考题部分考得好,另一次30分加试题部分考得好,能不能把各自考得好的那次成绩交叉结合作为学生选考科目的成绩,以此来计算等级?
(1)作为学考科目,2科满分各100分,其报考资格、考试日期、划等比例方法、作用均与其他学考科目相同;
(2)作为统一高考科目,2科满分各150分,在每年的6月安排考试,仅限当年高考考生参加。
(1)一年两考:一次在6月份与高考语文、数学同步安排,仅限当年高考考生参加;另一次在10月份,与其他学考科目同步安排。
(2)一考两用:每次考试都兼具学考和高考两个功用。作学考用,其报考资格、考试日期、划等比例方法均与和其他学考科目相同;作高考用,其成绩与语文、数学一样以卷面实际得分计入高考总分。两次考试的学考等级和计入高考的卷面得分均由学生选择一次使用。
11.马上要选择选考科目了,可想不好要怎么选,确定选考科目要考虑哪些因素?
答:确定选考科目要考虑多种因素,有两种因素是学生必须考虑的:(1)你的兴趣、爱好、特长和专业性向;(2)你准备报考的学校、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
这次高考改革,贯彻选择性教育理念,增加了选考科目,目的是以选考呼应高中新课改倡导的选课,引导学生在共同基础上个性化发展。对学生来讲,一是有利于学其所好,考其所长;二是有利于培养选择能力、生涯规划能力。当然,同学之间有不平衡的情况,这是很正常的,不要着急。从高校对选考科目的要求来看,无论选哪3门科,都有至少66%以上的专业可以选报,比原来分文理两类的选择面要广得多,所以选择时不用太纠结。
答:考生可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网()或浙江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按院校名称、院校所在地区和选考科目3种形式查询。
现已公布的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选考科目范围,只能增加不能减少)。但2017年招生时,高校及专业(类)可能会有微调,少数会有增加或减少,因此考生在最终填报志愿时要登录学校招生网查阅当年发布的招生章程。
13.高校的招生专业对考生选考科目的要求差别很大,有的不限,有的限1科,有的限2到3门科目,这是怎么回事?
答:高校是根据学校的培养目标和专业特点等来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需要注意的是:2门、3门科目之间是“或”而不是“和”的关系,学生的选考科目和学校的选考科目之间只要有1科符合了就可报考。:
答:按照我省试点方案,高中毕业生进入高校有统一考试招生、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和三位一体招生4种主要入学途径。这4种途径,除了单独考试招生只适用于中职学校毕业生外,其他3种对所有的高中(包括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毕业生都开放。
答:中职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统一高考招生、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三位一体招生4种招生模式中选择报考,根据相应的要求参加学考和选考,具体见《教育考试百问百答专题三》。
答:艺术、体育专业招生仍实行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相结合的办法。其中艺术类专业考试,在国家新规定出台之前,按现行办法实施,采取省统考、校考两种方式。
文化考试科目与其他学生同为“3(语文、数学、外语)+3(7选3),其中选考科目由学生根据拟报考学校艺术、体育专业已经公布的选考科目范围要求确定,学考科目与其他学生相同。
17.往届生参加高考,要考哪些科目,以前取得的学考、选考科目等级还有效吗?
答:往届生分两类:第一类是未参加过新学考和选考科目考试的人员;第二类是已参加过新学考和选考科目考试的人员。
第一类往届生参加新高考:(1)语文、数学、外语和3门选考科目都要考,3门选考科目和外语每门最多有2次机会。以前考过的高考科目成绩无效。(2)以前考过的学考科目的成绩仍然有效,在三位一体、高职自主招生中仍然可以发挥作用,在统一考试招生高校对学考等级提出要求时也有效。
第二类往届生参加新高考:语文、数学2门高考科目必须参加当年的统一高考,外语和3门选考科目仍有有效成绩的可以不考,也可以重新考(包括换新科目和原来的科目再考)。总的原则是:在保证选考科目不超3门、且每科有效成绩不超2次的前提下,先确认作废其中1科或1次有效成绩后,方可再另选1科或再次参加考试。
答:考语文、数学、外语和3门(7选3)选考科目,其中外语和3门选考科目每科有2次机会。如果报考的学校对学考的等级有要求,则还要参加学考获得相应的等级。
答:根据我省高考改革方案,选考科目考生每科最多参加两次考试,即使是零分也不能再参加第三次考试。但是学考科目两次考试都不合格的学生,可按照省教育厅印发的《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关于普通高中结业学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及换发毕业证书的通知》的规定,继续参加学考科目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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