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对土地市场、住房贷款、税收政策、限购政策、无房家庭认定等方面内容作进一步明确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杭州市住保房管局房地产业发展处处长谢小敏表示,之所以选择在此时出台《通知》,主要是为了贯彻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机炒房,促进杭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也是对目前杭州市摇号政策的一个新的补丁,更精细,更平稳,也更加公平,是在作出大量调研后,听取了广大市民,特别是单身市民的呼声后,多方讨论制定。
5 无房家庭:30周岁以上未婚单身且无自有住房记录、离异单身满3年且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可认定为无房家庭;
2.非杭州户籍,近3年内,在杭州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的社保或个税证明(可补缴三次);
3.户籍在桐庐、建德、临安、淳安等地满2年后,可以直接在杭州限购区域购房;
4.父母投靠落户杭州拥有购房资格,但父母需要落户满3年才能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在杭州地区无自住房的家庭,且不包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2018年4月4日之后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
1.满30周岁,单身,拥有购房资格且在杭州限购区域内无自有住房记录,则可为无房家庭;
2.离异满3年,拥有购房资格且3年内在杭州限购区域内无自有住房记录,可认定为无房家庭;
而且,部分热门楼盘,应将80%的住房房源倾斜给无房家庭,该类房源5年内不可上市交易。
这一楼市新政补丁,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之前单身无法认定无房家庭的困难。对刚需的倾斜,也反映了杭州对新杭州人一直以来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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