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南通开发区国土房产交易服务中心(隶属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国有企业)的需要,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南通开发区国土房产交易服务中心的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不动产登记岗位共计9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遵守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根据工作需要无条件服从岗位调整。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3、报名地点: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南通市青年西路109号东方大厦四号楼底楼)。
1、报名期限内将符合报考条件的书面报名材料送至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书面报名材料包括:
① 经应聘者本人手工如实填写并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一份,并贴好本人二寸免冠照片1张(详见附件);
④ 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报名可由应聘者本人到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者除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不退)。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应聘者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一律取消应聘者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经报名审核合格后,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在南通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最新资讯)、南通市人才事务所微信公众号和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进行公示。
4、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最新资讯)、南通市人才事务所微信公众号和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进行公示。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参加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以百分制计算。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实际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和地点:2019年9月17日下午3点后在南通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南通市人才事务所微信公众号和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进行查询。
1、确定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实际招聘岗位人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南通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南通市人才事务所微信公众号和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示。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三)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1、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按实际招聘岗位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面试同分者取笔试最后一题得高分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在南通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南通市人才事务所微信公众号和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示。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南通开发区国土房产交易服务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赴考生的原单位(未就业毕业生赴毕业院校)进行考察。
1、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南通市人才事务所微信公众号和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进行公示。
2、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南通开发区国土房产交易服务中心及法律相关规定,与南通开发区国土房产交易服务中心办理录用手续。
3、拟录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在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的监督。
3、应聘者保证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内容及提供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并承诺如任何一项情况失实,用人单位可免责取消录用或解除劳动关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相关后果。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成绩公告、相关通知等在南通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最新资讯)、南通市人才事务所微信公众号和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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