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租我家的房子,后来离开后一直不和我们联系。现在租房人3年都没来交过房租,留下的一点破铜烂铁一直占用着我家的一个房间。我想问问,这些东西我可以卖掉来抵房租吗?这样做违不违...
有人租我家的房子,后来离开后一直不和我们联系。现在租房人3年都没来交过房租,留下的一点破铜烂铁一直占用着我家的一个房间。我想问问,这些东西我可以卖掉来抵房租吗?这样做违不违法?有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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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全部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民事行为的诉讼时效是2年。现在已经3年多了,你已经没法再向他追讨房租了,除非他承认欠款并表示愿意支付。
同样道理,他也没有权利来向你索要寄存的东西。你完全可以自行去处理;不过,这同抵扣房租,在法律层面上是没有关系的。
更何况,你们之间当初肯定没签订过什么保管协议,他都没法举证你是否答应替他保管过那些东西的。已赞过已踩过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评论收起
展开全部如果你能够明确的证明你跟他之间的租赁关系及租金数额,可以起诉他,要求支付房租,如果他不支付房租,则你们可以要求法院拍卖变卖这些东西来抵偿房租。你们不能直接卖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已赞过已踩过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评论收起
展开全部关键是你有没有签租赁合同啊 租赁合同中有没有明文规定这些已赞过已踩过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评论收起
展开全部你好朋友。你作为出租人可以解除租房合同,你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赔偿,至于那些东西你享有留置权,在必要时可以变卖。已赞过已踩过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评论收起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采纳数:23999获赞数:78962山东省律师协会医疗侵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医法汇”医事法律团队暨“医疗损害案件专家出庭团”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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