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讯:9月26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同意增加公司子公司杭州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至3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对其增资1400万元,杭州淇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其增资1500万元。
增资完成后,夏宇房产的注册资本金将从100万元增至3000万元,公司与杭州淇都各持有其50%的股权。夏宇房产仍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同时公司对其提供资金系财务资助行为,公司对原全资子公司夏宇房产提供的股东借款4045.5万元资金,在前述增资完成后将作为财务资助予以确认。
截至本公告日,广宇集团对持股比例不超过50%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7.12亿元(含本次确认金额),无逾期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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