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特别提示。(截图自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
8月30日,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特别提示称:8月28日上午,罗湖区南湖街道船步街和平新居某栋单身公寓楼发生坍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所有权灭失的,不能办理转移、抵押登记。
8月28日发生坍塌事故后,关于这栋楼能不能买,在房地产界和律师界也产生了不同的观点。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诚至成律师团队张旗律师,以及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周争锋律师当天就明确向深圳新闻网记者表示,在事故房屋所有权已经灭失的情况下,不动产登记部门经核实后有权不予办理过户登记。他们提醒购房者,千万不要被所谓“博拆迁”的说法忽悠。
时隔1天,今天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特别提示可谓是为网上吵得沸沸扬扬的相关争论盖棺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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