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九次会议纪要》精神,依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房产监察支队更名及重新“五定”的批复》,“包头市房产监察支队”正式更名为“包头市房产市场检查服务中心”,旨在进一步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执法工作力度,规范交易市场秩序,维护广大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该单位更名后的主要职能职责为:受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委托,负责对市四区、稀土高新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经营等行为进行日常检查,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对市四区、稀土高新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估价、房产面积测绘等行为进行日常检查,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对市四区、稀土高新区保障性住房使用人在保障性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的调换、出售、租赁、使用、维护、装修等行为进行日常检查,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对市四区、稀土高新区房地产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4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受理投诉举报;负责对旗县区相关业务工作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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