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项目进行期间,跟张某东经过多次商量,最后定下给他100万元的好处费。由于在开工之前公司需要资金需要向银行进行贷款,但如果贷款,需要我把公司法人代表过户到另一个人名下。在此期间,张某东指示我先把公司过户到他亲戚名下先把贷款办了吧,等我把他的好处费给他以后再给我过户回来。他还说:你放心吧,不会给你耍赖的。
我感觉跟他认识也很多年了,再一个他又是个处级领导干部也不会有别的问题,然后在2017年9月份左右就顺利的给他的亲戚过户了。我并不认识他的亲戚,过户也并没有任何的转让费,过户后他亲戚没有参与过公司任何事务也没有任何出资,过户以后仍是我实际出资和经营,他亲戚只是个挂名法人。
至2018年5月份左右,公司所有手续已办好了,房子也卖的挺好的时候,张某东突然又回到公司要跟我谈判。等到晚上的时候,他把我叫到桥东的某饭店,我去以后他直接就让我把手机关了说要给我谈点事。
等我把手机关了以后,张某东就直接的开门见山的说我给他的好处费太少了要涨价,如果我同意公司就还是我的,如果不同意公司我就别干了。最后我没同意,后来才知道原来是他知道房价涨了感觉我挣多了,他眼红了。
然后没过几天,张某东就带人到售楼部把我聘的人撵走了,换成他的人了。迫于他是领导干部又是干部子弟,后来经中间人协调把他的好处费涨到150万元,但他还是提出无理要求霸王条款,不肯归还我公司。于是这一年多来,本人一直找熟人给他说好话让他归还我公司,但都无济于事,仍霸占我的公司让他亲戚经营。他还扬言你个老百姓敢跟我斗,死都不知道咋死的。让我随便告,他说我是告不倒他的。
在现在的法制时代,在十八大以来扫黑除恶和反腐的高压下,难道仗着自己有权有势就可以背信弃义、为所欲为吗?以上所言完全属实,均有据可查,如有虚假我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希望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关注重视此事,尽快查明事实真相,依法依纪公正处理,还我公道!
来源:头条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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