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武汉市卫健委执法督察总队,突查江岸区部分消毒产品销售店,发现两家门店存在夸大宣传疗效等违规情况,有门店涉嫌将消毒产品当药品进行销售。(楚天都市报3月15日)
近年来,一些地方的消毒、保健产品经营单位在销售过程中,虚假夸大、明示或暗示消毒产品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和效果,存在误导消费者及“非法行医”的嫌疑,给消费者的健康及财产造成损失。
昨日上午9时30分,武汉市卫健委执法督察总队联合江岸区执法大队、江岸区市场监管执法等20名执法队员,在位于江岸区育才街的“姬氏鼻炎馆”检查发现,该门店主要销售“抑菌膏”等消毒产品,但馆内工作人员现场不能提供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该店的营业执照上明确注明,经营范围为“消毒用品、保健用品、化妆品、日用百货的销售;健康管理咨询(不含诊疗服务)”,但在馆内的柜台上,却发现写有“纯中药、不打针、不手术,轻松摆脱鼻炎困扰”的产品宣传海报和一个记录了部分患者的“症状”“诊断记录”,有工作人员称,自己并未取得行医资质,对这些记录毫不知情。岂不怪哉!
卫健委执法督察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门店销售的相关消毒保健产品缺乏资质,并涉嫌将“械”字号的消毒保健产品当作药品虚假宣传,被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移送处理。位于江大路的“陈一堂肤康馆”,门口挂着一幅“中医老字号疗效显著、专业解决各类皮肤顽疾”的海报,店内挂着“药到病除”的锦旗。一位40岁左右的男子,正向馆内工作人员咨询皮肤问题。经过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门店主要经营“清湿化毒膏”等十种消毒产品,现场发现大量涉嫌夸大宣传治疗疾病和疗效的图片和广告牌,店内墙壁挂满了“中医老字号”等牌匾,而一块“本机构非医疗单位”的牌子,却被放在不显眼位置,而且店内还摆放了一台医疗机构使用的诊疗仪。而工作人员当场不能提供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一名男子因身上出现瘙痒等不适,医院检查认为是湿疹,而该店内员工查看后说是“鱼鳞病”,正准备“开药”时,执法人员来了。
《消毒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消毒产品不能冒充药品,宣传对疾病的治疗效果。像这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皮肤馆”,也不具备诊断皮肤病等疾病的资质。执法人员当场对各类涉嫌夸大宣传治疗疾病和疗效的图片和广告牌进行了拆除,责令其在未取得执业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开展诊疗服务,不得宣传消毒产品对疾病的治疗效果,并要求经营者于近日到执法部门接受进一步调查。
有数据显示,去年12月至今年2月,仅武汉市开展打击无证行医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单位449家,拆除违规招牌71户次,没收药品、器械39件,立案查处16件,拟罚款共计6.6万元,拟没收违法所得共计20.78万元。
仅准许销售消毒、保健产品的街头小店,却把这些产品当做有治疗功效的药品进行夸大、虚假宣传,甚至为上门的顾客“望闻问切”,害人又害己。有关部门必须充分履行职能,对消毒、保健产品销售门店进行不定期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查处以中医药“养生”“保健”等为名,或假借医学理论和术语欺骗、诱使、强迫消费者接受非法诊疗、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消费者对消毒、保健品不能代替药品必须要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在购买保健品时切勿盲目相信广告,一定要仔细留意产品包装上的批准文号。一旦发现消毒、保健产品销售门店存在虚假、夸大宣传或非法行医的情况,可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不能让将消毒产品当药品进行销售的黑心商家害人;有关消毒、保健产品经营单位要以诚信为本,守法经营,不能将消毒产品当药品进行销售,否则,害人又害己,逃脱不了法律的严厉制裁。
(作者:周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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