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8月初,我们乌海市酿造厂改制,改为乌海市松林酿造有限公司,政府将厂全部财产量化成88.86万元公司股份,分给了我们国营工。不论职工干部,17年以上工龄的一律都是9700元的公司股份,17年以下者是3000元以上、9700元以下的股份。因此,我们国营工改成了公司股东兼员工,就这样谁也没有往出掏一分钱,改制后厂全部财产都成了我们国营工(股东)的私有财产(公司)。
我们公司刚成立一个月后,厂长董某智(公司董事长)在九一八大会上,给我们全体股东作报告说“南京大屠杀是中国人不听话,不听话就该杀”,同时还声称:共产党叫我贪,我不得不贪。然后他安排其铁杆心腹崔某珍一人掌管公司财务,既当公司会计,又当出纳,公司的钱随便拿,公司的账任意写,想要多少公司股份就写自己有多少股份,想要什么文件就写什么文件(详情省略)。从此,一场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口号的抢占我们国营工量化股份及贪污侵吞公司全部财产的行动就开始了。
按照改制政策规定及公司法规定,应给我们国营工发股权证,可是董某智一伙势力一直霸占着我们国营工股权证要也不给。说白了股权证是公司股份及公司股东身份证明,没有股权证我们国营工就没有股份,也不是公司股东,这也是董某智不法势力十多年来霸占着我们股权证要也不给的动机及目的,同时也是其霸占我们国营工量化股份十多年的铁证。
再说董某智不法势力涉嫌贪污侵吞厂全部国有资产的问题。董某智不法势力10人,无中生有的在几张白纸上写上他们10人投资62.5万元(有10人《股东投资协议书》佐证)成立了本公司,以此为名将我们公司非法占为己有,把我们国营工净身赶出公司,不许参加一切股东事物。
就这样,光天化日之下,董某智不法势力强行抢占我们国营工的量化股份,贪污侵吞了厂(公司)全部财产,人证物证俱全、白纸黑字一目了然、铁证如山。因此,我们受害人手拿证据材料及宪法刑法书,依法依规反映诉求至今20多年。不仅问题没有得到公正处理,反映人反而受到打击报复和迫害,受到不公正对待。
以上所述内容全部属实,如有不实之处,反映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媒体及发布平台无关。我们的诉求,一是请求查清事实真相,督促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董某智不法势力霸占我们国营工量化股份,涉嫌贪污侵吞改企3亿全部财产及侵吞我们公司近20年来2亿元的公司全部收入的法律责任;二是要求董某智不法势力退还我们量化股份及20年来的红利,退还侵占我们全部财产及全部收入,维护我们国营工(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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