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对于王洪兴来说,这“祸事”来得让他打破头都想不到。今年7月12日,王洪兴从云南打工地回到贵州贞丰县接人时,被来自家乡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的民警以涉嫌诈骗罪抓了。
在被刑拘了15天后,因当地检察机关做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7月26日,王洪兴被看守所释放。同日,公安机关对其做出了“监视居住”决定。那么,王洪兴为什么被抓?事情起因还得从2015年说起。
其一,合伙经营埋下“祸”根。2015年,王洪兴与王某、郭某三人共同成立了六枝特区王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从事养羊和中草药七叶一枝花的种植。合作社虽然是以王洪兴、王某和郭某三人名义成立的,但王某只是在名义上属于合作社成员,实际并不参与运营。实际出资情况为,王洪兴出资30万元,王洪兴的父亲出资14万元,郭某出资8万元。
为扩大经营规模,在2017年5月7日,合作社与牟某忠等6户六枝特区新窑镇新窑村村民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流转了 17 亩多一点的土地,准备修建养殖场。
2017年10月,在合作社进行养殖场地修整过程中,当地国土部门通知要求合作社停工。停止修整后,从农户手里流转的17亩多土地,在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后彻底闲置下来,合作社经营遭受重创。
其二,转机亦是危机。本就经营受困,之后又逢疫情,5年间让合作社经营恰如雪上加霜。然而,转机突然来了,让王洪兴和股东们看到了希望。
2022年7月,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城投(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准备在王洪兴他们流转的土地上修建公益性公墓,需要征用土地。经六枝城投公司测量,实际亩数为22.99 亩,扣除村集体所有的0.33 亩,实为22.66 亩(占到村里土地的0.33亩王某兴已赔付给了村里),比流转时的亩数多出5.66 亩。
为什么会多出5亩多土地?王洪兴解释说:2017年修整土地时,当时流转过来范围内的土地有不少沟,合作社就拉了很多土石方填沟,多出的土地是合作社拉土填沟填出来的。经六枝城投公司与合作社双方协商同意后,在新窑村委会的见证及帮助下签订了承诺书,六枝城投公司支付了合作社共计93万元征地补偿款。随后,王洪兴与父亲王某武及郭某三人依据出资占股份额分配所得补偿款,郭某获得13万元征地补偿款。
王洪兴说,筹建养殖场时,因合伙人郭某是在某系统退休,人脉较广,就由郭某找时任村民小组长的牟某忠协调土地,承诺协调好后给其2万元劳务报酬。这2万元劳务报酬,直到5年后补偿款拨付到位后,郭某才让王洪兴向其支付。
清酒红人面,财帛动人心。利益当前,自然少不了纷争。当年的合伙经营合作社的决定,为王洪兴这次牢狱之灾早早埋下了伏笔。
王洪兴说,土地款赔偿后,合伙人按出资比例作了分配,其中合伙人郭某认为分配不公,以涉嫌诈骗将他举报到当地纪委。纪委受理期间在问话两次后,将此事交办给当地刑侦。今年7月12日,王洪兴回到贞丰县接人时突然就被抓了。
其三,王洪兴的疑惑。对于此事,王洪兴直呼冤枉。他细细回忆事情经过,并不断在法律层面上寻找答案,可是至今很多问题令他疑问重重。
一是其作为一个普通农民,又不是党员干部,纪委为什么会接到别人举报他涉嫌诈骗而找他谈话?
二是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务的行为。合作社从流转土地到土地被征收,所有过程均有协议,有村民、村委、镇政府、六枝城投公司等多方核实见证,所征用土地的实际亩数、补偿款的数额均不取决于他。他既没有虚构事实也没有隐瞒真相,土地被征收拿到补偿款怎么就成了涉嫌诈骗了?
三是退一步讲,作为合伙人的郭某在执法机关工作多年,其应该更懂法,合作社从土地流转到土地征收,其作为受益人之一,如果他涉嫌诈骗,郭某算同伙吗?
尽管王洪兴还有很多疑问,但相信执法机关必然会坚定地维护法律,坚守正义,秉公办案,查清事情真相,因为这一方水土、一方人民百姓,需要这样一支能够始终如一、忠诚履职、维护一方安宁的精干队伍。
来源:中视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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