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压制群众意见。当地群众提出家庭生活困难的特殊情况及不同意见时,就遭到了他们封电表、拆表断电、断水的粗暴行为。
三是威胁个体企业的拆迁户。如果他们不愿拆房,除了断电、拆除三线表、断水等行动外,还要税务部门清查企业账本,是否存在偷税现象,要罚款处理等手段。
四是如果村民的子民在单位工作的,先暂停他们的工作,签订了拆房合同后才可以恢复工作等不法手段。
五是强迫村民低价征收房屋(5500元/平方米),实行暴力拆迁。温州市区的房价均在每平方米3万元左右,学区房的价格每平方米在6—7万元左右。一些历史存量的房屋,当时未领土地证的均算违章房屋一律没收,拆除不赔偿。
六是拆迁户家出入口的路及祖辈坟墓,这些都是拆迁办所谓的不配合不听话的拆迁户主。
七是农民的土地全部被征用后,再也没有地种粮种菜,目前仅靠祖辈留下的老房子,出租的微薄收入勉强维持生活。房子被强制拆除后,断了我们的经济来源,今后的日子该怎么过啊!
上述暴力拆迁的行为,引起村民的强烈不满,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已经严重的违背了国家乡村振兴局提出的不能搞大拆大建,村庄拆并违背农民意愿的乡村建设工作。为此,特向上级有关部门如实提出反映情况,要求制止强制拆除民房的行为,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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