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在线讯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公布的互联网十大典型案例显示,涉及网络商家通过伪造交易记录和虚假好评刷单的行为占比突出。其中,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管局查办的全城热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刷单”案颇具有典型性。一家名为Pt.Charm的贵金属首饰店,在天猫和京东上开了两家店,两三年卖了上百款首饰。该网店记录显示,单单一款首饰的销售额就超过百万元,但这家店每年的申报总收入却只显示三五十万元。(工人日报7月20日)。
无独有偶。昆山市场监管局在抽检“昆山贝壳儿童用品公司”商品质量时发现,该企业不仅存在网售商品质量不合格的问题外,还涉嫌刷单。截至市场监管人员查处时,这家公司已通过多名员工在网上寻找专业的刷单组织,持续为公司网店一些销售量低的商品刷单,花费大约2万元,伪造出近40倍的虚假交易记录。昆山市市场监管局最终依据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这家公司处以罚款20万元。
由此不难看出,一些网店上的“爆款”可能是刷出来的。据介绍,所谓刷单,就是店家请人假扮顾客,用以假乱真的方式提高网店的销量和好评量,以吸引更多顾客。在业内,这一灰色行为被称作“黑搜”,几乎是和电子商务同时产生的。
早在去年10月,针对各电商平台屡次出现刷单、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在北京举行电子商务诚信签名活动。阿里、京东、唯品会、美团点评等10家企业代表现场签署了《电子商务诚信公约》,明确坚决抵制虚假广告、刷单炒信等;今年1月1日起,《电子商务法》开始施行,将刷单定义为违法行为,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而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也对现行条款作了完善,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虚假宣传的具体内容,包括“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进行刷单、发布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内容”、“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等等。这都意味着刷单公司在法律层面被戴上了“紧箍咒”,没有了生存余地。
然而,时下,在一些网购平台上,刷单现象依旧十分活跃,尤其是在电商业高度发达地区。一批“刷单组织”和“刷手”采取更为隐蔽的方式,点对点交易,专门替网络商家制造虚假交易记录和虚假好评,蒙骗消费者。一些不法分子还利用刷单的高额回报作为诱饵,借鉴真实刷单的工作流程进行五花八门的网络诈骗。
在网购竞争激烈的大环境下,刷单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主要是由于“刷单成本低,见效快”,从法律角度说,就是违法成本太低。有商家虽然知道刷单违法,而且有可能被怀疑“偷税”,但是不少商家依然会刷,主要还在于相比其他推广模式。一方面可以迅速提升商家信誉度,提升刷单商品在电商平台的销量和好评率,从而达到在同类商品中排名靠前的效果,一旦成为“爆款”,能获得平台更多的推荐和奖励,进而提升销售量;另一方面,频频刷单,能带来活跃的交易量,对电子商务平台而言就意味着流量。有商家坦言:“不刷单是等死”,其实,刷单是在“作死”。
现行的《电子商务法》主要订立了一些原则性的条款,要付诸实施、落实到位,市场监管部门还需要依法制定一些具体的操作细则,以便该法的有效落实。令人欣喜的是,市场监管总局等8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决定于今年6月至11月联合开展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代号为“网剑行动”。目的在于,“严厉打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提升网络商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网购刷单乱象屡禁不止”,“网剑行动”不能“虚晃一枪”。 “网剑行动”,关键在“动”。“通知”是部署,更是警示;而“行动”才能显威力、见效果。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必须保护;网络市场“刷单”等严重而突出的问题必须合力解决、严厉惩处。“网剑行动”,不能只是“通知”,更不能“虚晃一枪”吓唬人,必须“真枪实弹”,象“利剑”一样,直指网购刷单乱象,严查严惩“刷单”违法行为,不能“雷声大、雨点小”,不能心慈手软,不能使“网剑行动”不能只是“通知”,不能使代号为“网剑行动”的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的通知变成“一纸空文”。人们对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网络市场一片晴朗的天空充满期待。
作者:周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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