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7日讯 记者从生态环境部获悉,根据生态环境部通报,“清废行动2018”第三批10个部级挂牌督办问题已按照督办要求完成了整改。这10个问题主要涉及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堆存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方面的问题。其中,湖北省7个、贵州省2个、安徽省1个。
据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生态环境部实施挂牌督办后,各地针对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堆存等情况,依法依纪启动问责程序,针对这10个问题,各地对地方人民政府和城管、环卫、市容等相关部门23人实施问责。其中,8人为地方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其中包括1名常务副县长和1名分管副县长;14人为城管、环卫、市容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1人为环保部门工作人员。
与此同时,各地针对这10个生活垃圾问题,分别对5起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并采取移送拘留等手段予以严厉打击。目前,5起违法问题累计罚款额达40余万元,移送公安部门实施行政拘留3人。
通报显示,通过对这10个问题深入分析,涉及生活垃圾的环境污染问题主要有部分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相关管理制度不完善,生活垃圾沿江河随意丢弃堆放;部分地方生活垃圾堆存历史欠账;生活垃圾长期随意堆存、个别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治理设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欠缺等几个特点。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批生活垃圾问题折射出我国生活垃圾监管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如,生活垃圾处置能力还比较薄弱:部分地方生活垃圾处置能力不足,广大农村更是薄弱环节,少数地方无垃圾固定消纳场所,存在无序乱倒现象,一些不法分子在利益诱导下违法处置(随意倾倒、掩埋)生活垃圾的现象屡禁不止,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质量。监管工作机制和执法能力有待加强:一些地方政府领导对生活垃圾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对污染防治严峻形势认识不足;相关部门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职责边界还不够明确,权责不够统一,实际工作中配合不够;生活垃圾的管理工作由建设(环境卫生)部门负责,但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涉及建设、环保、交通等多个部门,实际工作中存在联合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不顺畅等问题;各地普遍存在监管机构不全、人员力量不足、监管能力薄弱等问题,工作难以开展。法规制度体系有待完善:固废法中的一些制度规定难以适应当前生活垃圾及其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新形势新任务。
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进一步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合理规划布局,加快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补足处置能力缺口。推动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形成监管合力。配合固废法修订工作,完善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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