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起,《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开始向公众征求意见,截至7月27日,距征求意见结束还有1天,该修正案草案已收到超过12万条意见。记者梳理近期学界及民众探讨发现,讨论焦点集中在个税起征点和专项附加扣除两方面。
人民币 中新经纬 张义华 摄
起征点之争
个税起征点调整是历次个税法修正中最受社会关注的内容。此次草案将个税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5000元,涵盖范围从工资薪金所得扩大至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综合加总。
起征点是怎么算出来的?按财政部的说法,是以不低于“城镇职工每月人均负担的消费支出”为标准,它的计算公式为起征点>=城镇就业者负担的月均消费性支出=城镇居民月均消费性支出*赡养系数(赡养系数=城镇常住人口/城镇就业人口)。
按以前的经验看,每次个税建议起征点公布后,进一步提高起征点的呼声都很大。这次也不例外。
在北京某互联网公司工作、月薪1万多元的苏女士对记者表示:“起征点5000元太低了。现在生活成本这么高,将房贷、子女教育、吃饭、水电费、物业费各项费用包括在内,我们家的花销每月都在1万元以上。这种情况下,起征点设为5000元显然不够高。”
起征点设在什么水平才合适?是否有必要在5000元的基础上做进一步调整?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聂日明用数据给出了答案。他认为,测算个税起征点的标准,需要参考职工收入的提高水平、物价变动水平和居民消费水平三个因素。
从2010年到2017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从每月3045元上升至6193元,上升了103%,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增长了110%。同期,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长81.5%,再考虑纳入个税综合征收的劳务报酬、稿酬等三项收入之后,统一计算。
因此,聂日明认为,本次的起征点至少要提高至8000元的水平,才与2011年的3500元水平相当。
近日,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杜莉、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韦森、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施正文等多位专家亦联名建言称,“工资、薪金所得免征额应至少提高到8000元,这样才可以回应公众对长达7年没有提高的个税起征点的期待。”
部分学者支持提高起征点,但也有学者提出,降低个税负担,不等于要一味提高起征点,还要结合税率和级距进行调节。
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科首席教授李炜光认为,考虑到各地收入水平的巨大差异,不建议起征点在每月5000元基础上再往上调。他同时提出,个税设计在宽税基的同时,应该体现低税率、申报程序简单等特点。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只有25%,个税的边际税率也应该降低至这一水平。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许建国也表示,5000元/月扣除标准是统筹运用多种减税手段的结果,虽然低于部分纳税人的心理预期,但总体看是比较合适的。他表示,在征税总额一定的情况下,个税起征点并非越高越好。扣除额在税收优惠上属于普惠制,如果标准过高,一部分高收入阶层减税额度更大。
专项附加扣除怎么算?
这次个税法修订有一大亮点:首次引入四类专项附加扣除,分别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
“对专项附加扣除,我还挺期待的。我现在有孩子,还要还房贷,压力很大。要是真能在教育、住房、医疗方面实现一些减免,那就太好了。”苏女士称。
但苏女士也有疑问,“怎么算各项扣除?是我跟我丈夫各扣一半,还是就扣其中一个人的?或者,我俩加起来一起扣?”
苏女士的疑问也是财税学界关注的重点。多位学者认为,标准化的专项扣除可能是目前较为合适的选择。
长平经济研究所执行所长王长勇表示,按教育、医疗、住房等事项扣除,可能会导致纳税人扣除申报负担高,征管效率低。更简便的方式是应按人头扣除,比如根据家庭抚育子女、赡养老人的数量,进行标准化扣除。
此外,李炜光建议教育费、赡养费等支出,可依据各地物价水平确定相对固定的标准,这一标准由地方政府和人大自行决定。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唐钧对记者表示:“应该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扣除,既然支出是用于全家人的,那合在一起做出扣除,从公平性和防止避税角度上讲,更加科学合理。”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施正文进一步提出,专项附加扣除考虑家庭因素只是第一步,未来还可以逐渐设置单身申报、夫妻联合申报、夫妻单独申报等多种申报单位,由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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