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就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发布指导意见,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国有金融机构应牢记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这一初心,做实体经济的忠实服务者。
金融是现代经济核心和实体经济血脉,是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更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当前,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稳步推进,新旧动能加快转换。实体经济的发展,迫切需要金融提供更多源头活水。国有金融机构作为我国金融业的“中流砥柱”,理应承担更大责任。
近年来,我国金融业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国有金融资本规模稳步增长,国有金融机构运营效益明显提升,成为中国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但也要看到,国有金融资本配置效率仍有待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效需要进一步提升。
服务好实体经济,国有金融机构应回归本源,提高活力。金融的天职是为实体经济服务,国有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价格发现、资金配置等优势,开发新的金融产品,着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发挥保险资金规模大、期限长、来源稳定的优势,用“金融活水”浇灌实体经济茁壮成长。
服务好实体经济,国有金融机构应专注主业,提高定力。聚焦主业是金融业安身立命之本,国有金融机构要规范综合经营,依法合规开展股权投资;把握好发展方向、战略定位和经营重点,突出主业、做精专业。
服务好实体经济,国有金融机构应守住底线,提高抗风险能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跨越的重大关口,国有金融机构要严守财务会计规则和金融监管要求,强化自身资本管理和偿付能力管理,保证充足的风险吸收能力;坚持审慎经营,加强风险源头控制,健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
百业兴则金融强,金融的根基是实体经济。国有金融机构要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为经济健康发展、金融稳定运行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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