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法第七次大修终于正式启动!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拟由现在的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即每年6万元。
据了解,相比较前几次的修改,这次个税法修正案草案体现出对个税法一次根本性变革,主要表现在: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首次增加反避税条款,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
今早,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消息一经传出,立即引发社会各界热议。从目前大家热议的话题看,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如何实行,具体条件是什么等等,成为大众最为关注的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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