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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平台“非法荐股”活动风险警示

字号+ 作者:lobtom 来源:未知 2018-11-04 07:43 我要评论( )

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逐渐增多。为深入贯彻落实《 关于开展非法证券投资咨询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证监办发[2018]80号) 文件精神,切实整治非法证券投资

  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逐渐增多。为深入贯彻落实《 关于开展非法证券投资咨询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证监办发[2018]80号) 文件精神,切实整治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维护证券市场正常秩序和广大 投资者合法权益,按照陕西证监局部署,巨丰投资于2018年10月至12月集中 开展防范非法证券投资咨询宣传月活动,并通过巨丰财经网站、投顾邦APP 、新媒体等多渠道进行传播,旨在践行投资者教育,帮助投资者更好地提升 金融素养,增强理性参与能力,提高市场风险意识。

  近年来,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非法荐股”已大幅减少,但利用网络直播平台“非法荐股”的增多。

  主要表现为:个人或机构在网络直播平台开通直播房间,成为“主播”“播主”“圈主”,以“股神”“大V”“老师”自居,号称拥有资深投资背景、神奇实战业绩,以“分享炒股技巧”“锁定牛股”“推荐黑马股”等吸引眼球,利用“高手指导”“大佬看盘”“名家谈股”等名目宣传诱导投资者充值购买“金币”“鲜花”等平台虚拟币或礼品,通过“直播订阅”“收费文章”“付费问答”等各种项目让投资者持续缴费。此类直播荐股是一种新的招术,诱惑力强,播主头衔多变、身份隐秘,投资者往往难以识破。

  上述机构和个人经常在门户网站、财经网站、微博、股吧、抖音等打广告、聚人气,预留直播地址,向直播平台引流;投资者被诱导后,通常演变为签订指导炒股协议、投资咨询合同,并收取高额咨询费或指导费,甚至约定高比例收益分成。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网络直播荐股收费属于证券投资咨询活动,未经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此类活动。直播平台上的播主有偿提供荐股服务,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或者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但未在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证券公司执业的,涉嫌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上述直播平台运营机构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或者为非法活动提供便利。

  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获取证券投资建议请通过证券公司或合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进行,上述合法证券机构名单可在证监会、证券业协会网站查询;请不要与无资格机构和个人合作,远离“非法荐股”,避免利益损失。

  同时提醒各网络直播平台,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不得从事任何直播荐股活动;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不得为无资格机构和个人从事直播荐股提供便利。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具体操作建议,据此操作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巨丰财经今天刊登了《网络直播平台“非法荐股”活动风险警示》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聚股票”微信(jugupiao)上免费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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