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公路免费通行以后效果如何?如何解决公路经营主体的实际困难?在3月6日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作出回应。
据了解,为做好疫情防控,今年春节的收费公路免费通行政策延续了三次,第三次延续是从2月17日开始,免费的车辆范围也从原来的7座及以下的小客车扩展到所有的车辆。这项政策确实给整个经济的复工复产、给疫情的防控创造了条件,当然同时也给公路经营主体带来了实际的困难和挑战。
刘小明介绍,从实施效果来看,免费通行政策降低了物流运输的成本,也鼓励了自驾车的出行,自驾车出行多了就降低了聚集性感染的风险。
根据路网运行的监测数据,从2月17日零时起免费通行以后,全国高速公路的车流量快速增长,从2月16日的日均542.09万辆次增长到3月5日的2654.4万辆次,去年同期是2501.47万辆次。也就是说,免费以后高速公路上的路网流量已经反超了去年的同期水平,超出了6.1%。公路交通也切实发挥了在经济社会特别是复工复产过程中“大动脉”的先行作用。
另一方面,免费通行政策对生产制造业、运输企业、流通环节、消费者等产业链各方面都带来了好处。按照目前的交通量,每天大概减免了15亿元左右的通行费。
刘小明表示,希望各有关方面在分担的时候大家都有相应的获得。包括辛勤奋斗的货运司机也能共享到这项政策的红利。
“我们不希望免费的‘蛋糕’被运价的降低把司机的红利给吃掉了,也就是说,不要让货车司机成为免费通行红利的‘局外人’。” 刘小明说。
刘小明也透露,免费通行政策实施以后,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收费公路的经营企业,特别是公路经营企业,作出了巨大的牺牲。大家认真地做好疫情防控和通行服务的保障工作,免费以后做到了“免费不免服务”。
但同时不少收费公路经营企业确实也面临着债务本息偿还、运营维护刚性支出保障、合法收费权益补偿等问题。
对此国务院第84次常务会专题进行了研究。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交通运输部已经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总、银保监会和证监会研究制定了相关的支持保障政策。主要包括:免费通行期间,对经营主体金融债务还本付息存在困难的给予延缓付息、本金展期或者续贷等政策。为企业提供流动资金的优惠贷款以及适当延长收费公路收费期限等。
刘小明表示,这些政策经批准以后会尽快实施,从而依法保障收费公路的使用者、管理者、投资者、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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