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记者13日获悉,四川省教育厅日前发布公告,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四川省教育厅部分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方式进行了调整,涉及到学籍管理、学历认证、普通线项服务事项。
须提供纸质相关证明材料的学籍管理有关事项,原则上不到现场办理。特殊情况急需办理的,以学校为单位将相关材料扫描后电子版发送至,纸质版材料邮寄至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处。无须提供纸质证明材料的有关学籍办理事项,可先由学校在学信网(上提起申请,经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处审核后网上予以确认。办理进度咨询电话(金老师);(李老师)。
通过“学信网—出国教育背景信息服务—网上申请—申请认证—新申请”,按流程完成网上申请。工作人员收到申请后将及时进行认证处理,并将认证结果发送至申请人所留邮箱。部分学历(含军校学历)认证服务需联系毕业学校或其他单位进一步协查核实。认证咨询电话,电子邮箱:。
有档案查询及转寄需要的省外高校毕业生,请提供毕业生姓名、毕业院校、毕业年份及联系方式,进行查核。需转寄档案的,将调档函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调档函原件快递至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6号附8号就业指导中心,邮编:610041)。档案查询及转寄联系电话:(唐老师)。
根据《关于进一步简化流程规范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学生函〔2016〕2号)要求,四川省高校毕业生改签、补办《就业报到证》,均直接到所在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办理。有需要改签、补办《就业报到证》的省内高校毕业生,可直接联系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按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省内高校申请办理高等教育在校生学籍信息修改、专升本前置学历资格复查、毕业生学历信息勘误、学籍学历遗留问题处理等业务,可通过学信网—快速入口—“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备案(申报),以电子附件方式上传业务材料(均需清晰扫描、完整上传),因特殊情况无法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电子附件备案的,请将材料扫描后加密压缩,发送至。联系人:查老师,联系电话:。
此事项教育部明确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确认,不需省级部门确认。学校提供学业水平成绩单并盖章后,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盖章认证即可。如其他省份确须在疫情防控期间仍要求提供省级盖章确认,请先联系政务中心预约办理时间。政务中心(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18号教育窗口)咨询电话,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咨询电话(武老师)。
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开展普通话测试工作,暂停普通话水平登记证书补办工作,待应急响应结束后逐步恢复。已参加测试考生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查询成绩及证书编号。测试工作咨询电话(朱老师),证书补办工作咨询电话(李老师)。
申请人登录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和四川政务服务网(选择网上申请事项,按要求上传申请资料。教育厅将及时提出办理意见并反馈申请人。审查通过的,待制证完成之后通过平台直接送达申请人。咨询电话(冯老师)。
考生登陆四川政务服务网(注册(注册使用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需与报考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一致),登录网站的部门窗口—教育厅窗口—教育考试服务窗口—“少民骨干”报考资格分类栏,按提示填写个人资料。初审合格的考生,将在四川省教育厅官网分批公示相关信息。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请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在“用户中心”查看办理结果,并彩色打印已盖章的登记表交报考单位。资格审核期间咨询电话(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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