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重要内容。教育部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加强依法管理、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加大保障力度、推进“明厨亮灶”工作。
(一)部际联合发力,部署整体推进。2019年9月9日,教育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农业农村部联合部署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明确了工作机制。9月11日,四部门联合召开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食品安全整治重点工作。9月10日至11日,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在上海联合召开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推进会,交流经验,部署落实,既抓问题整治,又树先进标杆,整体提升全国校园食品安全质量和水平。
(二)统计摸清情况,明确量化指标。将“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每天不少于1名校(园)领导陪同学生就餐”和“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超过80%,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力争达到全覆盖”,作为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量化指标。目前,我国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共计51万余所,设有食堂的学校38万户,约占全国学校总数的74.51%。截至2019年10月14日,全国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数量达到31.86万户,覆盖率占有食堂学校数的84%,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数为5.28万户,覆盖率占有学校食堂数的91%。
(三)印发整治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教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教育部解决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整治方案》,明确校园食品安全整治的总体目标、重点问题、组织领导、工作措施、实施步骤和任务分工、工作要求等重要内容。成立部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置综合协调、新闻宣传和案件查办等三个专项工作组。2019年9月30日,教育部部长陈宝生主持召开会议,听取解决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进展情况及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与任务分工汇报。会议要求,校园食品安全事关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要把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构建长效机制结合起来。通过集中攻坚,重点解决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食品安全负责制落实不到位,供餐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等问题,及时把专项整治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要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工作,有效应对价格波动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效果的影响,多举措保障质量。要强化组织实施,立足职责定位,密切协作配合,扎实有序推进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校园食品安全管理。10月10日,教育部召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推进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前期工作进展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的汇报,强调要以整治行动为契机,认真做好全面排查、集中整治、督导检查和总结评估工作,全面提高校园食品安全综合管理水平。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查风险隐患。2019年9月4日,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近期部分地区学生食品安全事件的通报》,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截至2019年10月14日,专项整治期间,各地检查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63.1万户次,约谈2.7万户,立案查处2667起,警告1.14万户次,取缔无证经营者496户,撤换食品原料供货商2352个,更换供餐单位536个。
(五)加强督导督办,确保食品安全。对营养改善计划出现问题的省份开展督办工作,妥善解决问题,确保食品安全。集中约谈相关省份负责人,督促及时做好校园食品安全整改工作,坚决斩断从孩子“口中夺食”的黑手。2019年4月,由国家督学带队对个别省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复查,了解重大督办通知要求事项办理情况,并就复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省级人民政府反馈。发布2019年第1号、第3号预警,提醒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地区加大监管力度,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学校食堂供餐前开展拉网式检查,严格落实陪餐制度,切实落实责任。
(六)开展实地调研,了解落实情况。教育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赴北京、辽宁、陕西、内蒙古等省份,实地调研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网络公司、学校和幼儿园,实地查看“明厨亮灶”、校长陪餐制、公开供餐信息、学校食堂供餐全流程操作规范落实情况。2019年8月,对河北、河南、贵州开展督导检查,实地查看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开展情况,现场考察中央厨房供餐企业,召开师生现场座谈会,明确提出督导意见,要求抓紧做好整改。
(七)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教育部门户网站推出“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专题”,总结推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典型经验和成效。通过媒体及时宣传开展“2019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推进会”等动态消息。编发上海市、江南大学等地方和学校抓实抓牢食品安全工作典型经验。编发4期《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简报》。
(八)上下联合推动,层层部署落实。各省(区、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教育部等部门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北京、陕西、云南、海南、黑龙江、天津等地,召开校园食品安全联合行动推进会,针对发生的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及时约谈有关负责人,通报事件情况,明确整改要求,以执纪问题倒逼责任和工作落实。按照原因不查明不放过、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三个不放过”原则,及时下发问责通知,并通报有关食品卫生事件,进一步提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河北省邢台市积极推行“校长陪餐制”,成为学校自觉执行的常态化刚性制度。
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地方和学校认真贯彻落实部署要求,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
加大排查力度。北京、上海、河北等地,开展学校食堂安全隐患大排查,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健全校园食品安全体系,形成了执法人员“双随机”巡查、教育行政部门随机巡查、责任督学每月检查、校(园)长每周自查、家长委员会成员不定期走访的学校食品安全制度,及时发现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加工操作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并督促整改。吉林、江苏等地开展暗访督查,督查落实学校食堂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学校食堂监管和整治,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陕西省杨凌示范区健全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及时清理整治学校周边售卖不合格食品的食杂店、流动小食摊贩等问题,确保各项食品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加强科学管理。广西、海南、甘肃等地积极探索推行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新模式。浙江省推进学校“阳光厨房”建设,与智慧餐饮信息化数据总仓对接。山东、新疆等地公开食品来源、采购、加工制作等过程,实施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全覆盖。湖北省印发《中小学校健康食堂标准》,由政府部门联手,统一规范中小学校健康食堂标准。山西省探索制定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高风险食品禁用目录,有效防范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风险。上海市在学校推广使用“安全营养食品供应链平台系统”,提升食品原料安全采购和信息追溯水平。福建省持续推进学校食堂“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实现学校食品安全来源可追,去向可溯,风险可控。江南大学强化硬件支撑,联合学校食品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分析测试平台,实施蔬菜有机磷类农药残留抽检等机制,确保学校食堂食材源头安全。推进标准化食堂“门禁系统”建设,所有人员按权限刷卡进入,强化食堂内部管理。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第一中学坚持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具有科学精神和专业品质的制度体系,切实维护学生利益。
推动社会共治。广东省深圳市、江苏省无锡市等地,借助社会力量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大力推进食堂信息化监管,通过学校“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平台,对接“明厨亮灶”实现全覆盖。通过网络实时公示,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聘请食堂“特别监督员”,组建校园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队伍,常态化、全流程监督学校食堂规范运行。将家长委员会、家长纳入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工作中,调动家长的积极性,促进家校双方共同推进校园营养健康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持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按照《教育部解决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整治方案》总体要求,实施“一个整体行动”,完成“六项具体任务”,确保专项整治全面推开、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实施“一个整体行动”是:实施学校全方位环境改善整体行动,以食品安全和学校环境卫生为重点,整体推进食堂、宿舍、教室、厕所、操场等全方位环境整治,呵护广大师生健康,提升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提高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对学校食堂进行可视化监督。推动地方和学校落实“明厨亮灶”覆盖率整治目标。
(二)落实督导检查。联合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督导检查,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任务,严肃查处不履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措施、引发食品安全事件或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学校和单位,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三)加强健康教育。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作为“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重要内容,提高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地区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和健康教育能力。指导各地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和营养师培训,进一步普及营养科学知识,提高营养配餐能力。
(四)健全制度体系。坚持预防为主、全程监督、属地管理、学校落实的原则,督促地方和学校深入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把管理体制、学校职责、食堂管理、外购食品管理、食品安全事故调查与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方面规定落到实处。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食品安全管理,确保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阳光、科学、可持续运行。固化专项整治成果,完善制度体系,建立长效机制。
(五)宣传典型经验。通过多种渠道、形式,加大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力度,进一步争取学生和家长等社会相关方面支持,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专项整治的力度和效果。
(六)做好总结评估。2019年11月底,总结评估专项整治期间解决的重点问题,建立的制度机制,取得的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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