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上午,福州市委依法治市办、福州市司法局、先锋944福州新闻广播继续推出全媒体普法栏目《我执法•我普法》第二十八期。
通过电台音频、微信视频,全方位记录下福建省福州财政金融职业中专学校通过法律展板、主题讲座等方式向在校学生普及职业教育相关法律,并积极组织学生在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开展实操学习等内容。
《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在就业前或者上岗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的制度。”
《职业教育法》第三十九条明确,在职业教育活动中违反教育法规定的,应当依照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行政部门一般会采取两个措施:一是对所有的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之前,进行毕业验印,要求各校各专业的不仅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还要有一本职业资格证书,这样才能符合毕业要求。通过把好出口关,来审定职业学校的人才培养过程。二是让业务教研部门对各校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核,并检查实施情况,如多次违规的学校,则勒令停办该专业,停止招生。
《职业教育法》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规定:“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实施职业教育应当实行产教结合,为本地区经济建设服务,与企业密切联系,培养实用人才和熟练劳动者。”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育人机制,深化产教融合,才可以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培养出企业需求的人才,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经济建设。
《校企合作促进法》第三条规定:“校企合作实行校企主导、政府推动、行业指导、学校企业双主体实施的合作机制。国务院相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校企合作的促进支持政策、服务平台和保障机制。”
讲解《职业教育法》,是希望从法律层面让学生明白职教的地位作用,让学生知道职教与普教一样在国家层面有着同等的地位,从而提升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的自信心。向学生普及五部委联合制定的《实习管理规定》,可以让学生了解国家对实习管理是如何规定的,可以了解自身有哪些权益,这样对即将到来的实习工作有个先期心理准备,从而保障今后实习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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